票据设质的司法困境与法律适用
发布时间:2021-03-30 15:45
针对票据质权设立的立法冲突和法律适用难题,首先应在物权行为的理论框架下,厘清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的界限,指明票据质押合同与票据质权生效要件之间的显著区别。再辩明我国《物权法》和《担保法》关于票据交付设立票据质权的规定,并探究设质合意是否达成以综合判断票据设质法律行为能否成立。最后结合票据文义性特征,可辩明我国《担保法解释》与《审理票据纠纷的规定》是从对内和对外两个不同角度对票据质押背书的效力做出区分。
【文章来源】:金融教学与研究. 2015,(03)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一、案例的提出:票据质权的设立存在立法和司法困境
二、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的廓清:质押合同与质权的生效要件之间存有区别
三、欠缺合意的交付:设质行为难以获得法律效力
四、票据文义性的特征:欠缺“质押”字样的背书记载不能成立质押背书
本文编号:3109753
【文章来源】:金融教学与研究. 2015,(03)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一、案例的提出:票据质权的设立存在立法和司法困境
二、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的廓清:质押合同与质权的生效要件之间存有区别
三、欠缺合意的交付:设质行为难以获得法律效力
四、票据文义性的特征:欠缺“质押”字样的背书记载不能成立质押背书
本文编号:3109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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