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律意义上的师生平等与差别
发布时间:2021-03-31 23:12
师生关系不应当被简单地概括为"民主平等",平等也不宜被迷信与过度追捧。从平等与差别的内涵来看,法律上的平等与差别是规范意义上的,特指法律上的相同对待与差别对待。从法律的性质和内容来看,各个国家、各个时期的法律,都既规定与保护平等,也规定与保护差别。法律上的平等与差别都有其价值与合理性。从现实法律来看,师生之间既存在平等的方面,也存在差别的方面。师生法律上的平等与差别主要表现为:师生人格上的平等与身份上的差别,师生法律适用上的平等与法律内容上的差别,师生生活关系上的平等与工作关系上的差别。
【文章来源】: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39(05)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法律意义上平等与差别的含义
二师生法律上平等与差别的价值
三师生法律上的平等与差别的具体表现
(一)师生人格上的平等与身份上的差别
(二)师生法律适用上的平等与法律内容上的差别
(三)师生生活关系上的平等与工作关系上的差别
本文编号:3112238
【文章来源】: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39(05)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法律意义上平等与差别的含义
二师生法律上平等与差别的价值
三师生法律上的平等与差别的具体表现
(一)师生人格上的平等与身份上的差别
(二)师生法律适用上的平等与法律内容上的差别
(三)师生生活关系上的平等与工作关系上的差别
本文编号:3112238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falvtiaokuanjiedu/31122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