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标法修改决定施行后商标案件管辖和法律适用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发布时间:2021-05-11 21:06
<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标法修改决定施行后商标案件管辖和法律适用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商标案件管辖和法律适用司法解释》)于2014年2月10日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06次会议讨论通过,已于2014年3月25日公布,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该司法解释是在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2]1号《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简称《2002年商标管辖和法律适用解释》)实施11年经验总结的基础上,结合第三次修改后
【文章来源】:人民司法. 2014,(23)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一、起草背景
二、起草过程
三、主要内容
(一)人民法院受理的商标案件类型
(二)商标授权确权类案件的地域管辖
(三)商标民事案件的管辖
(四)商标民事案件和商标行政执法的协调
(五)不服商标局作出的相关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
(六)商标法修改前尚未核准注册的商标案件的法律适用
(七)商标法修改前已经核准注册的商标争议案件的法律适用
(八)相关审限的司法审查
(九)其他衔接适用问题
本文编号:3182108
【文章来源】:人民司法. 2014,(23)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一、起草背景
二、起草过程
三、主要内容
(一)人民法院受理的商标案件类型
(二)商标授权确权类案件的地域管辖
(三)商标民事案件的管辖
(四)商标民事案件和商标行政执法的协调
(五)不服商标局作出的相关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
(六)商标法修改前尚未核准注册的商标案件的法律适用
(七)商标法修改前已经核准注册的商标争议案件的法律适用
(八)相关审限的司法审查
(九)其他衔接适用问题
本文编号:318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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