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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冲突中的法律适用困境及其解决——以《民法通则》第149条与《继承法》第36条之冲突为例展开

发布时间:2021-05-12 15:49
  法律冲突的存在,引发了法律适用的难题。在法律冲突情境下,法官是否有选择适用法律的权力是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以《民法通则》第149条与《继承法》第36条之冲突为例进行分析,可以看到法律冲突情境下的法律适用步骤比普通情形更为复杂和困难。在案件不涉及法律漏洞、法律空白以及法律冲突的情形下,法律适用很可能仅仅是一个"规范+事实=判决"的三段论推理过程。而在法律冲突情境下,法官首先需要通过法律解释消解冲突,如果通过法律解释无法消解冲突,则可以根据法律冲突规则选择适用法律,只有当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法律时,才送请有权机关裁决。 

【文章来源】: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4,27(12)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一、《继承法》第36条与《民法通则》第149条之冲突
二、法官在法律冲突中的法律选择适用权
三、法律冲突情形下的法律适用步骤
四、涉外继承法律冲突的个案分析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法律发现的实证分析——以我国行政诉讼为重点[J]. 宋炉安.  行政法学研究. 2005(04)
[2]评柯里的“政府利益分析说”[J]. 张潇剑.  环球法律评论. 2005(04)



本文编号:3183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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