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公序良俗在民事审判中的适用
发布时间:2021-08-02 12:29
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简称公序良俗,是现代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中,有维护国家社会一般利益及社会一般道德的重要功能。公序良俗之所以重要,就在于它将社会道德标准引入对法律行为的评价之中,从而使得在法律与社会之间有一个沟通的桥梁,有利于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合理平衡,也有利于法官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在法律适用中能够给予弱者更多的人文关怀。我国目前正处于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社会的民主与法治要求促进人民利益的最大化,在民事审判中如何适用公序良俗原则显得非常的紧迫和重要。一般认为,在司法裁判中引入公序良俗的理论依据是“法无明文禁止即可为”和“权利不可滥用”两大原则的辨证统一;将公序良俗引入民事裁判是弥补成文法缺陷、平衡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推动民法自身发展以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客观需要。对于当代中国而言,在司法审判特别是民事审判中引入公序良俗原则,既有其必要性,也有其可行性。从司法实践的角度看,公序良俗原则适用要求界限明确、以人为本、与时俱进,而且要求在适用上采用类型化的方法遏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以避免其滥用,造成具体条款软化的情况出现。在对违反公序良俗的判断问题上,回答了“谁来...
【文章来源】:苏州大学江苏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42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中文提要
Abstract
导言
第一章 公序良俗引入民事审判的可行性分析
一、公序良俗引入民事审判的理论基础
二、公序良俗在民事审判中适用的必要性
(一) 弥补成文法局限性的客观需要
(二) 平衡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需要
(三) 推动民法自身发展的需要
(四) 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客观需要
三、我国民事审判适用公序良俗的现实条件
第二章 公序良俗在民事审判中的适用准则
一、公序良俗适用的逻辑前提
二、公序良俗适用的基本要求
(一) 界限明确
(二) 以人为本
(三) 与时俱进
三、公序良俗适用的基本方法
四、违反公序良俗的判断标准
(一) 谁来判断
(二) 何时判断
(三) 如何判断
(四) 是否应考虑当事人的主观因素
五、违反公序良俗的法律后果
第三章 公序良俗在民事审判适用中的难题
一、公序良俗的内涵与外延难以界定
二、非理性因素导致公序良俗适用的随意性风险扩大
三、公序良俗界定的任意性会阻碍法治的进步
第四章 民事审判中公序良俗正确适用的思考
一、立法上公序良俗的“法制化”与“具体化”
二、用价值判断方法弥补类型化方法的缺陷
三、明确只能在“实在法模棱两可或未作规定的情形下”才能适用公序良俗条款
四、公序良俗的裁判效力只能及于个案
结语
参考文献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公序良俗原则与和谐社会的构建[J]. 彭赛红. 求索. 2007(02)
[2]法律原则的效力和适用条件[J]. 谢晖. 苏州大学学报. 2004(06)
[3]法律原则适用的时机、中介及方式[J]. 胡玉鸿. 苏州大学学报. 2004(06)
[4]法律原则适用的方法及其限制[J]. 庞凌. 苏州大学学报. 2004(06)
[5]作为方法的法律原则[J]. 陈金钊. 苏州大学学报. 2004(06)
[6]法律原则适用中的难题何在[J]. 舒国滢. 苏州大学学报. 2004(06)
[7]“公序良俗”概念解析[J]. 刘银良. 内蒙古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4(06)
[8]契约自由与公序良俗[J]. 赵万一,吴晓锋. 现代法学. 2003(03)
[9]公序良俗原则的规范功能[J]. 黄江东. 法律适用(国家法官学院学报). 2002(03)
[10]公序良俗原则与法制现代化[J]. 董灵.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 1994(05)
本文编号:3317567
【文章来源】:苏州大学江苏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42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中文提要
Abstract
导言
第一章 公序良俗引入民事审判的可行性分析
一、公序良俗引入民事审判的理论基础
二、公序良俗在民事审判中适用的必要性
(一) 弥补成文法局限性的客观需要
(二) 平衡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需要
(三) 推动民法自身发展的需要
(四) 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客观需要
三、我国民事审判适用公序良俗的现实条件
第二章 公序良俗在民事审判中的适用准则
一、公序良俗适用的逻辑前提
二、公序良俗适用的基本要求
(一) 界限明确
(二) 以人为本
(三) 与时俱进
三、公序良俗适用的基本方法
四、违反公序良俗的判断标准
(一) 谁来判断
(二) 何时判断
(三) 如何判断
(四) 是否应考虑当事人的主观因素
五、违反公序良俗的法律后果
第三章 公序良俗在民事审判适用中的难题
一、公序良俗的内涵与外延难以界定
二、非理性因素导致公序良俗适用的随意性风险扩大
三、公序良俗界定的任意性会阻碍法治的进步
第四章 民事审判中公序良俗正确适用的思考
一、立法上公序良俗的“法制化”与“具体化”
二、用价值判断方法弥补类型化方法的缺陷
三、明确只能在“实在法模棱两可或未作规定的情形下”才能适用公序良俗条款
四、公序良俗的裁判效力只能及于个案
结语
参考文献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公序良俗原则与和谐社会的构建[J]. 彭赛红. 求索. 2007(02)
[2]法律原则的效力和适用条件[J]. 谢晖. 苏州大学学报. 2004(06)
[3]法律原则适用的时机、中介及方式[J]. 胡玉鸿. 苏州大学学报. 2004(06)
[4]法律原则适用的方法及其限制[J]. 庞凌. 苏州大学学报. 2004(06)
[5]作为方法的法律原则[J]. 陈金钊. 苏州大学学报. 2004(06)
[6]法律原则适用中的难题何在[J]. 舒国滢. 苏州大学学报. 2004(06)
[7]“公序良俗”概念解析[J]. 刘银良. 内蒙古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4(06)
[8]契约自由与公序良俗[J]. 赵万一,吴晓锋. 现代法学. 2003(03)
[9]公序良俗原则的规范功能[J]. 黄江东. 法律适用(国家法官学院学报). 2002(03)
[10]公序良俗原则与法制现代化[J]. 董灵.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 1994(05)
本文编号:3317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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