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登记错误导致行政赔偿的法律适用
发布时间:2021-09-06 07:30
在行政登记过程中,因登记机关的过错造成相对人的经济损失,是否属于行政赔偿范畴,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在国家赔偿程序中,是穷尽其他赔偿后再行国家赔偿,还是根据当事人的诉求确定赔偿性质,是审判实践中长期争论的问题。本文从一起房屋登记机构的过错造成当事人经济损失的司法救济案件,结合修订后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探讨行政赔偿的程序和范畴。
【文章来源】:人民司法. 2010,(12)北大核心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案情】
【审判】
【评析】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不动产登记错误的损害赔偿责任探讨[J]. 林永康,兰戈. 福建法学. 2007(04)
[2]论不动产登记错误的法律救济——以房产登记为重心[J]. 李明发.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 2005(06)
本文编号:3387032
【文章来源】:人民司法. 2010,(12)北大核心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案情】
【审判】
【评析】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不动产登记错误的损害赔偿责任探讨[J]. 林永康,兰戈. 福建法学. 2007(04)
[2]论不动产登记错误的法律救济——以房产登记为重心[J]. 李明发.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 2005(06)
本文编号:3387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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