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宇案”的法理学分析
发布时间:2021-10-19 01:25
"彭宇案"在社会上引起巨大反响,通过此案的判决,反映出部分人对"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运用不当。我国民事审判原则规定不能用推理的方法判断案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定案的大前提和最重要的原则。
【文章来源】:法制与社会. 2014,(15)
【文章页数】:2 页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试论司法过程中法律适用的困境——以南京彭宇案为例[J]. 李程程. 商品与质量. 2010(SA)
[2]信息、自由心证和法律判决对社会规范的影响——来自彭宇案的法与经济学分析[J]. 唐志军,王玉霞. 西部商学评论. 2008(02)
[3]自由心证新理念探析——走出对自由心证传统认识的误区[J]. 汪海燕,胡常龙. 法学研究. 2001(05)
本文编号:3443885
【文章来源】:法制与社会. 2014,(15)
【文章页数】:2 页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试论司法过程中法律适用的困境——以南京彭宇案为例[J]. 李程程. 商品与质量. 2010(SA)
[2]信息、自由心证和法律判决对社会规范的影响——来自彭宇案的法与经济学分析[J]. 唐志军,王玉霞. 西部商学评论. 2008(02)
[3]自由心证新理念探析——走出对自由心证传统认识的误区[J]. 汪海燕,胡常龙. 法学研究. 2001(05)
本文编号:3443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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