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斡旋受贿的法律适用
发布时间:2021-12-23 08:28
在现实生活和司法实践中都存在大量的利用他人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斡旋受贿行为,以及行为人利用特殊地位的影响特别是利用夫妻子女的关系,离退休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原上下级的关系,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或收受财物的现象。为适应新形势下反腐败的需要,2009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这给司法实践中贿赂犯罪的认定提出了新的课题。本文立足于斡旋受贿犯罪的突出特点,运用刑法基本原理分析多种行为的性质,试图对斡旋受贿犯罪在当前的一些新型及疑难问题进行较深入的研究。本文内容主要包括:一、斡旋受贿概述。国外刑法只有少数国家和地区将斡旋受贿行为规定为犯罪。比较典型的如日本刑法、韩国刑法。我国《刑法》第388条将斡旋受贿行为作为受贿罪的情形之一,最高人民法院在1997年的司法解释中也未将该条的内容规定独立的罪名,但我国学者通常根据国外刑法的相似规定,在理论上称之为斡旋受贿罪。二、斡旋受贿的主体斡旋受贿罪的主体不应限于国家工作人员。“斡旋受贿”就其行为特征而言,就是行为人利用其特殊身份在请托人与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之间进行中介活动,促成请托人利益的实现。《刑法》第3...
【文章来源】:兰州大学甘肃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30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关键词
ABSTRACT
KEYWORDS
绪论
一、斡旋受贿概述
(一) 斡旋受贿立法概况
1、国外刑法对斡旋受贿罪的规定
2、我国斡旋受贿的立法现状
(二) 斡旋受贿的概念及相关罪名的设立
1、斡旋受贿概念
2.斡旋受贿与普通受贿的异同
3、斡旋受贿应否成为一个独立的罪名
二、关于斡旋受贿的主体
(一) "国家工作人员"之解释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认定
2、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的认定。
3、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人员的认定
(二) 斡旋受贿的主体应否限定为"国家工作人员"
(三) 如何理解"关系密切的人"
1、关于"近亲属"的范围
2、关于"其他与国家工作人员、离职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的范围
(四) "离退休国家工作人员"能否成为斡旋受贿的主体
1、事前约定的职后受财型
2、职后斡旋受财型
3、事前无约定的事后受财型
三、关于"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的理解
(一) 对"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的理解
(二) 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的情形
1、制约关系
2、协作关系
3、影响关系
4、利用关系
(三) 斡旋受贿中"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与普通受贿中"利用职务之便"的区别
(四) 离职后斡旋受贿问题
四、关于对"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理解
(一) 关于如何理解"不正当利益"
(二) 关于如何认定"不正当利益"
(三) 应否限定为"不正当利益"
(四) 关于为请托人之外的第三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处理问题
结语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斡旋受贿客观要件探析[J]. 隋亦可. 商情(科学教育家). 2007(12)
[2]论受贿罪与斡旋受贿罪[J]. 杜庆贵. 临沂师范学院学报. 2007(05)
[3]受贿罪若干问题研究[J]. 邵鸣利,柴华. 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7(01)
[4]论斡旋受贿犯罪[J]. 马克昌. 浙江社会科学. 2006(03)
[5]斡旋受贿的几个问题[J]. 朱孝清. 法学研究. 2005(03)
[6]斡旋受贿罪独立性探析[J]. 马李芬. 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5(02)
[7]受贿罪司法认定若干问题研究[J]. 何立荣. 广西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5(02)
[8]斡旋受贿犯罪浅析——有关国家工作人员与家属共同受贿问题[J]. 宋云璇.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04(06)
[9]浅议受贿罪[J]. 胡蓉,杨静. 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4(03)
[10]斡旋受贿谋利要件刍议[J]. 黄庆芳. 法治论丛. 2004(05)
硕士论文
[1]刑事政策视野下的受贿罪若干问题评析[D]. 丁丽琴.华东政法学院 2005
[2]关于斡旋受贿犯罪争议问题的思考[D]. 罗旋.华东政法学院 2005
[3]斡旋受贿罪研究[D]. 马李芬.四川大学 2004
本文编号:3548144
【文章来源】:兰州大学甘肃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30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关键词
ABSTRACT
KEYWORDS
绪论
一、斡旋受贿概述
(一) 斡旋受贿立法概况
1、国外刑法对斡旋受贿罪的规定
2、我国斡旋受贿的立法现状
(二) 斡旋受贿的概念及相关罪名的设立
1、斡旋受贿概念
2.斡旋受贿与普通受贿的异同
3、斡旋受贿应否成为一个独立的罪名
二、关于斡旋受贿的主体
(一) "国家工作人员"之解释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认定
2、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的认定。
3、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人员的认定
(二) 斡旋受贿的主体应否限定为"国家工作人员"
(三) 如何理解"关系密切的人"
1、关于"近亲属"的范围
2、关于"其他与国家工作人员、离职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的范围
(四) "离退休国家工作人员"能否成为斡旋受贿的主体
1、事前约定的职后受财型
2、职后斡旋受财型
3、事前无约定的事后受财型
三、关于"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的理解
(一) 对"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的理解
(二) 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的情形
1、制约关系
2、协作关系
3、影响关系
4、利用关系
(三) 斡旋受贿中"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与普通受贿中"利用职务之便"的区别
(四) 离职后斡旋受贿问题
四、关于对"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理解
(一) 关于如何理解"不正当利益"
(二) 关于如何认定"不正当利益"
(三) 应否限定为"不正当利益"
(四) 关于为请托人之外的第三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处理问题
结语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斡旋受贿客观要件探析[J]. 隋亦可. 商情(科学教育家). 2007(12)
[2]论受贿罪与斡旋受贿罪[J]. 杜庆贵. 临沂师范学院学报. 2007(05)
[3]受贿罪若干问题研究[J]. 邵鸣利,柴华. 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7(01)
[4]论斡旋受贿犯罪[J]. 马克昌. 浙江社会科学. 2006(03)
[5]斡旋受贿的几个问题[J]. 朱孝清. 法学研究. 2005(03)
[6]斡旋受贿罪独立性探析[J]. 马李芬. 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5(02)
[7]受贿罪司法认定若干问题研究[J]. 何立荣. 广西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5(02)
[8]斡旋受贿犯罪浅析——有关国家工作人员与家属共同受贿问题[J]. 宋云璇.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04(06)
[9]浅议受贿罪[J]. 胡蓉,杨静. 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4(03)
[10]斡旋受贿谋利要件刍议[J]. 黄庆芳. 法治论丛. 2004(05)
硕士论文
[1]刑事政策视野下的受贿罪若干问题评析[D]. 丁丽琴.华东政法学院 2005
[2]关于斡旋受贿犯罪争议问题的思考[D]. 罗旋.华东政法学院 2005
[3]斡旋受贿罪研究[D]. 马李芬.四川大学 2004
本文编号:3548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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