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法律适用论文 >

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的中英法律解读

发布时间:2022-01-08 04:25
  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一直是困扰国际海上货物运输的主要问题之一。应该说,自从提单这一运输单证诞生并开始肩负作为交付货物凭证的功能时起,无单放货就伴随其产生了。从承运人的角度来说,最关心的莫过于如何认定无单放货的形式和性质以及因承担无单放货而产生的责任;从正本提单持有人的角度来说,在承运人无单放货的情况下如何行使索赔权则是其关注的核心。为了解决中国海事司法审判实践中出现的有关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纠纷的法律适用方面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2009年3月5日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由于在起草过程中大量借鉴了国外海事审判经验,而英国又是海事审判最先进的国家之一,积累了大量有关无单放货的判例,因此有必要通过这些案例来对该规定的主要内容进行解读,以便对相关内容进行更好的理解和把握。 

【文章来源】:中国海商法年刊. 2010,21(02)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一、有权向承运人提取货物的基本原则
二、从英国法理解《规定》的有关内容
    (一) 记名提单是否应纳入《规定》的适用范围
    (二) 承运人无单放货的责任性质判定
    (三) 承运人对伪造提单交货的责任
    (四) 承运人无单放货下责任限制的丧失
    (五) 承运人无单放货下承担赔偿额的确定
    (六) 承运人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的例外
    (七) 记名提单持有人的权利限制
    (八) 承运人交货义务的免除
    (九) 实际托运人的索赔权
三、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J]. 刘寿杰.  中国海商法年刊. 2009(03)
[2]论无单放货引起提单物权性的争论[J]. 司玉琢,初北平.  中国海商法年刊. 2005(00)
[3]关于无单放货的理论与实践——兼论提单的物权性问题[J]. 司玉琢,汪杰,祝默泉,沈晓平.  中国海商法年刊. 2000(00)



本文编号:3575886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falvtiaokuanjiedu/3575886.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708e9***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