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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我国公司法中公司人格否认的法律适用

发布时间:2022-01-11 00:26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5年10月27日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0条、第64条成为了我国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最为重要的法律适用条款。公司人格否定是指为阻止公司法人人格的滥用和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否认公司与其背后的股东各自独立的人格及股东的有限责任,责令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或公共利益直接负责,以实现公平、正义目标之要求而设置的一种法律措施。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对法人人格独立制度的有益补充和完善,是对滥用公司人格行为的绝对化纠正,在某种意义上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实质上是公司法特殊的有限责任向民法中普通的无限责任的复归,其本质意义在于防范股东利用公司独立人格以逃避其应承担的法律义务,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同时,公司法人人格否认主要是一种事后救济措施,侧重于司法规制,是公司结构中的一个例外规则,这种例外规则对于诱导公司更好地平衡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具有特殊意义。本文讨论的是我国公司法中有关公司人格否认的法律适用。本文第一章是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概述,主要论述了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 

【文章来源】: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市

【文章页数】:50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导言
第一章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概述
    第一节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产生
    第二节 公司人格否认的概念与特征
        一、公司人格否认的概念
        二、公司人格否认的法律特征
    第三节 公司人格否认的理论基础
        一、公司人格否认的民法理论基础
        二﹑公司人格否认的公司法理论基础
    第四节 各国公司人格否认制度考察
        一、英美法系中的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二、大陆法系中的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三、简要评述
    第五节 我国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立法过程
第二章 我国公司法中公司人格否认的法律适用
    第一节 公司人格否认法律适用的特点
        一、公司人格否认必须以公司独立人格的存在和存续为前提
        二、公司人格否认的后果是滥用公司人格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公司人格否认的责任是针对股东而非公司来规定的
        四、未履行债务的公司的相关权利也应由股东取得
        五、公司人格否认在审判实践中应谨慎适用
    第二节 公司人格否认法律适用的主体构成要件
        一、公司人格否认的责任承担者为公司人格的滥用者
        二、公司人格否认的责任的相对人即因公司人格被滥用而受到损害并有权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当事人
    第三节 公司人格否认法律适用的行为构成要件
        一、滥用公司人格的行为表现方式
        二、认定股东具有滥用公司人格行为是否需要以行为人的主观意图为条件问题
    第四节 公司人格否认法律适用的结果构成要件
    第五节 公司人格否认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适用
        一、一人公司概述
        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人格否认的法律适用
第三章 公司人格否认法律适用的发展趋势
    第一节 公司人格否认法理在税收法领域中的运用
    第二节 公司人格否认法理在环保法领域中的运用
    第三节 公司人格否认法理在竞争法、劳动法领域中的运用
    第四节 我国公司人格否认的适用领域应扩大
参考文献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后记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人格否认制度在一人公司中的运用[J]. 毛红英.  理论界. 2006(S2)
[2]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理论与股东有限责任[J]. 孟勤国,张素华.  中国法学. 2004(03)
[3]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和界定[J]. 田东平.  法律适用(国家法官学院学报). 2002(11)
[4]论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的适用要件[J]. 朱慈蕴.  中国法学. 1998(05)
[5]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与公司的社会责任[J]. 朱慈蕴.  法学研究. 1998(05)



本文编号:358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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