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黑犯罪组织领导者的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2-01-11 02:29
黑社会性质组织基于团体内部的亚文化,通过秘密的规则建立起隐形的组织结构,因此,在司法实践中确认犯罪组织的领导者时,应该以其领导行为对犯罪组织和犯罪行为的实际影响力为评价标准。组织领导者可以分为三种:组织规则制定者对组织的全部罪行负责、组织策划者对所策划的具体犯罪负责、具体领导实施者对所领导的具体犯罪负责。在司法实践中,应本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态度,按照"社会相当性"标准,来认定具体的组织领导者,避免受犯罪组织内部不实的名称限制。
【文章来源】:江西警察学院学报. 2011,(06)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一、涉黑犯罪组织领导者的认定标准
(一) 涉黑犯罪组织的社会特性
1. 涉黑犯罪组织亚文化的普及性。
2. 涉黑犯罪组织管理方式的建构性。
3. 涉黑犯罪组织行为模式的分工性。
4. 涉黑犯罪组织存在形式的规模性。
(二) 涉黑犯罪具体犯罪行为的非典型性
(三) 领导者规格确认的标准:实际影响力
二、组织领导者行为的类型
(一) 组织规则制定者
(二) 组织策划者
1. 关于数罪并罚的问题。
2. 在多大范围内对组织策划者进行否定。
(三) 具体领导实施者
1. 罪数的问题。
2. 具体范围的确定。
三、组织领导者刑事责任的确定
(一) 组织规则制定者为全部组织所实施的行为负责
(二) 组织策划者为所策划的行为负责任
(三) 具体实施领导者为具体案件的事实负责人
四、法律适用过程中常理标准的价值
(一) 涉黑犯罪组织领导者判断的复杂性
(二) 涉黑组织领导者的名与实
本文编号:3581903
【文章来源】:江西警察学院学报. 2011,(06)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一、涉黑犯罪组织领导者的认定标准
(一) 涉黑犯罪组织的社会特性
1. 涉黑犯罪组织亚文化的普及性。
2. 涉黑犯罪组织管理方式的建构性。
3. 涉黑犯罪组织行为模式的分工性。
4. 涉黑犯罪组织存在形式的规模性。
(二) 涉黑犯罪具体犯罪行为的非典型性
(三) 领导者规格确认的标准:实际影响力
二、组织领导者行为的类型
(一) 组织规则制定者
(二) 组织策划者
1. 关于数罪并罚的问题。
2. 在多大范围内对组织策划者进行否定。
(三) 具体领导实施者
1. 罪数的问题。
2. 具体范围的确定。
三、组织领导者刑事责任的确定
(一) 组织规则制定者为全部组织所实施的行为负责
(二) 组织策划者为所策划的行为负责任
(三) 具体实施领导者为具体案件的事实负责人
四、法律适用过程中常理标准的价值
(一) 涉黑犯罪组织领导者判断的复杂性
(二) 涉黑组织领导者的名与实
本文编号:358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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