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撤诉契约初探
发布时间:2022-01-21 17:20
撤诉契约是双方当事人达成的撤回起诉的合意,是诉讼契约的一种类型。撤诉契约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其性质及效力方面也存在诸多争议,也引起了部分学者的讨论。但有关撤诉契约在司法实践中具体适用问题,则较少涉及。本文意图明确撤诉契约的基本内涵,理清其存在的理论基础,并针对撤诉契约在适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些许问题进行探讨,以期对我国撤诉契约的理论与实践发展起到一定的效果。
【文章来源】:牡丹江大学学报. 2017,26(04)
【文章页数】:4 页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违反诉讼契约之救济[J]. 张嘉军.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2010(01)
[2]诉讼契约的生效与救济[J]. 张嘉军. 河北法学. 2010(02)
[3]试论诉讼契约的法理基础[J]. 邹政.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09(02)
硕士论文
[1]论不起诉契约[D]. 刘莉.西南政法大学 2011
本文编号:3600662
【文章来源】:牡丹江大学学报. 2017,26(04)
【文章页数】:4 页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违反诉讼契约之救济[J]. 张嘉军.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2010(01)
[2]诉讼契约的生效与救济[J]. 张嘉军. 河北法学. 2010(02)
[3]试论诉讼契约的法理基础[J]. 邹政.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09(02)
硕士论文
[1]论不起诉契约[D]. 刘莉.西南政法大学 2011
本文编号:3600662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falvtiaokuanjiedu/36006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