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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仲裁视角下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研究

发布时间:2022-01-23 17:57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是启动仲裁程序的前提,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又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仲裁协议的效力,从支持仲裁的角度出发,应该让仲裁协议法律适用范围尽可能的扩大,从而增加启动仲裁的可能性,《纽约公约》中并没有关于法律适用的规定,且把认定仲裁协议法律适用及效力之权力交给各个国家本身,绝大多数国家除了书面形式要求外,仅需要满足具备当事人的仲裁意愿,我国面对国际上支持仲裁的、宽松的标准,却显现出有些格格不入的特点:其中,确认仲裁协议法律适用兜底条款为我国法律,很多法院又不能利用国际私法原理、政策灵活解释,导致仲裁协议往往被认定无效,认定无效的原因集中体现在对仲裁机构的明确选择。在国际商事仲裁实践中,尤其是在我国大力支持仲裁事业发展的时代背景下,面对各国法院和仲裁庭通过法律适用,来认定仲裁协议的效力标准由严格逐步走向宽松,我国在仲裁协议效力认定的过程中出现的过于严苛的问题,需要在适用法律时需要灵活解释,加强国际私法理论相关原则的运用,是我国未来发展方向和趋势。本论文试图通过探讨国际公约即1958年《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以下简称《纽约公约》),国际上和我国仲裁协议关于效力认定法律适用的立法与司法... 

【文章来源】: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市

【文章页数】:44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导言
    一、问题的提出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三、文献综述
第一章 确定仲裁协议有效的一般理论
    第一节 商事仲裁协议有效性法律适用的重要性
    第二节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有效要件
        一、仲裁协议形式与内容合法
        二、仲裁协议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三、提交仲裁的意思表示真实一致
        四、仲裁协议约定的争议事项具有可仲裁性
    第三节 我国相关立法的历史背景与现状
第二章 仲裁协议法律适用的规则
    第一节 仲裁协议有效性法律适用的争议
    第二节 主观标准与客观标准
    第三节 尽量使仲裁协议有效的司法理念
第三章 我国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法律适用的立法与实践
    第一节 《仲裁法》比《纽约公约》严格
    第二节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18 条
        一、立法背景
        二、仲裁机构所在地法律与仲裁地法律的选择
    第三节 我国商事仲裁协议法律适用的实践
    第四节 “双无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
    第五节 “支持仲裁”下缺陷仲裁条款的应对
        一、当事人对仲裁机构约定不明
        二、当事人没有约定仲裁机构却约定了仲裁规则的
第四章 我国仲裁协议法律适用的发展趋势
    第一节 我国发展状况
    第二节 国际通行做法借鉴
    第三节 我国的实践评述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国际性仲裁协议的准据法确定——以仲裁协议的有效性为中心[J]. 陈卫佐.  比较法研究. 2016(02)
[2]中国公司约定境外仲裁若干法律问题[J]. 林一飞.  北京仲裁. 2014(03)
[3]略论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J]. 周江,蔡丽婕.  仲裁研究. 2013(03)
[4]涉外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8条理解与适用[J]. 马一飞.  学术交流. 2013(08)
[5]我国仲裁协议效力的认定研究——兼谈我国仲裁立法的完善[J]. 钟小燕.  洛阳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02)
[6]论仲裁协议的有效要件[J]. 苏倩.  西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03)
[7]涉外仲裁协议效力认定的裁判方法——以“仲裁地在香港适用英国法”为例[J]. 宋连斌.  政治与法律. 2010(11)
[8]涉外仲裁条款的准据法——“恒基公司案”对实在法和法院裁判的双重拷问[J]. 宋晓.  法学. 2008(06)
[9]约定仲裁机构不明确仲裁协议的有效性——从契约角度对仲裁协议效力的重新审视[J]. 杨秀清.  北京仲裁. 2004(01)
[10]论仲裁的司法监督[J]. 马骊华,安静.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2003(02)



本文编号:3604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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