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法典对合伙协议与合伙组织体的规范
发布时间:2022-01-24 00:56
民事合伙与商事合伙本质上均源于合伙协议设立,这一共同性致使不同类型合伙均具有协议性,民法典草案将合伙协议作为有名合伙纳入合同编分则部分具有合理性。营利性一般情况下可作为民事合伙和商事合伙的区别特征,但并非绝对标准,两类合伙本质区别在于商事合伙具有独立主体资格且具有组织性(团体性)而民事合伙仅是合同关系。民事合伙未来将主要通过民法典合同编予以调整,但基于合伙协议的特殊性,为使相应规则更具针对性和适用性,规制合伙协议并不能简单套用合同法总则的基础理论及部分规定,比如履行抗辩权制度即不宜适用于合伙协议。商事合伙契约性与组织性(团体性)这一双重属性决定了商事合伙需应通过民法典和商事单行法共同调整:商事合伙的主体地位需由《民法总则》加以确立,《合伙企业法》作为特别法将专门调整商事合伙。民法典与单行法分别调整商事合伙的立法模式具有内在合理性且符合域外法经验,民法典编纂后仍应当予以坚持;就法律适用顺位而言,商事合伙的法律适用秉承特别法优先于普通法的规则,《合伙企业法》优先于民法典适用,民法典同时属于具有补充法的性质。
【文章来源】:甘肃社会科学. 2019,(03)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9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民事合伙主要受民法典合同编调整
三、商事合伙的特殊性需要通过民法典和单行法共同调整
(一) 商事合伙需要民法典确认其民事主体地位
(二) 商事合伙协议需要《合伙企业法》与民法典合同编予以调整
四、民法典总则、合同编、合伙企业法共同调整合伙协议与合伙组织体的关系
结 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合伙契约性与主体性的解构——基于民法典分则“合同法编”的视角[J]. 肖海军,傅利. 当代法学. 2018(05)
[2]《民法总则》规定的“非法人组织”基本问题研讨[J]. 张新宝,汪榆淼. 比较法研究. 2018(03)
[3]民法典编纂中非法人组织主体定位的技术进路[J]. 肖海军. 法学. 2016(05)
[4]民法典制定背景下的合伙立法[J]. 房绍坤,张旭昕.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16(01)
[5]组织规则的本质与界限——以成员合同与商事组织的关系为重点[J]. 许德风. 法学研究. 2011(03)
[6]共同法律行为理论的初步构建——以公司设立为分析对象[J]. 韩长印. 中国法学. 2009(03)
[7]我国合伙法律制度的现状及检讨[J]. 王肃元,任尔昕. 中国法学. 2003(01)
[8]关于我国合伙法律制度的若干问题[J]. 宋永新. 中国法学. 2001(04)
[9]合伙的多种形式和合伙立法[J]. 江平,龙卫球. 中国法学. 1996(03)
[10]合伙民事主体地位的再探讨[J]. 马骏驹,余延满. 法学评论. 1990(03)
本文编号:3605508
【文章来源】:甘肃社会科学. 2019,(03)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9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民事合伙主要受民法典合同编调整
三、商事合伙的特殊性需要通过民法典和单行法共同调整
(一) 商事合伙需要民法典确认其民事主体地位
(二) 商事合伙协议需要《合伙企业法》与民法典合同编予以调整
四、民法典总则、合同编、合伙企业法共同调整合伙协议与合伙组织体的关系
结 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合伙契约性与主体性的解构——基于民法典分则“合同法编”的视角[J]. 肖海军,傅利. 当代法学. 2018(05)
[2]《民法总则》规定的“非法人组织”基本问题研讨[J]. 张新宝,汪榆淼. 比较法研究. 2018(03)
[3]民法典编纂中非法人组织主体定位的技术进路[J]. 肖海军. 法学. 2016(05)
[4]民法典制定背景下的合伙立法[J]. 房绍坤,张旭昕.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16(01)
[5]组织规则的本质与界限——以成员合同与商事组织的关系为重点[J]. 许德风. 法学研究. 2011(03)
[6]共同法律行为理论的初步构建——以公司设立为分析对象[J]. 韩长印. 中国法学. 2009(03)
[7]我国合伙法律制度的现状及检讨[J]. 王肃元,任尔昕. 中国法学. 2003(01)
[8]关于我国合伙法律制度的若干问题[J]. 宋永新. 中国法学. 2001(04)
[9]合伙的多种形式和合伙立法[J]. 江平,龙卫球. 中国法学. 1996(03)
[10]合伙民事主体地位的再探讨[J]. 马骏驹,余延满. 法学评论. 1990(03)
本文编号:3605508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falvtiaokuanjiedu/36055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