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税罪法律适用问题探析
发布时间:2022-12-11 08:03
1997年刑法第201条规定了偷税罪,2009年2月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对偷税罪予以修正,定罪量刑标准有所改变,2009年10月14日,两高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四)将偷税罪罪名改变为逃税罪。本文以作者亲自办理的孙某涉税案件为例,分析了诉讼进程跨越了上述规定时逃税罪的法律适用问题。首先对新旧立法进行了对比,总结出新法对罪名和犯罪构成标准的改变情况,以及由此导致的实务中的问题,其次从法理和实务角度提出了解决的办法,最后总结了笔者的观点和建议。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案例链接】
1 新旧立法对照
1.1 1997年刑法的规定
1.2 2009年刑法修正案 (七) 的规定
2 立法变化导致的法律适用问题
2.1 罪名的适用问题
2.2 犯罪构成标准的适用问题
3 法律适用问题的法理分析和实务处理
3.1 罪名的适用问题
3.2 犯罪构成标准的适用问题
本文编号:3718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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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旧立法对照
1.1 1997年刑法的规定
1.2 2009年刑法修正案 (七) 的规定
2 立法变化导致的法律适用问题
2.1 罪名的适用问题
2.2 犯罪构成标准的适用问题
3 法律适用问题的法理分析和实务处理
3.1 罪名的适用问题
3.2 犯罪构成标准的适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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