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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标准之法律适用

发布时间:2022-12-11 13:15
  我国新修订的《标准化法》在顶层设计方面不再区分标准适用的效力层级,但在司法裁判中,涉及标准之适用问题仍应作区分。标准与法律均为规范性文件,都追求秩序,但标准本身没有法律效力,尚需借助法律的力量以实现其对秩序的追求。在司法审判中,标准的作用远远大于其仅作为证据。一方面,标准在民事审判中,不仅可以通过意思自治进入法律领域,形成权利义务关系;还可以补充法律、合同的漏洞。在民事审判领域,应当优先适用高质量要求的标准。标准还是侵权责任构成的客观事实要件,若违标致害,还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另一方面,标准在行政、刑事案件中,标准不仅扮演着"标尺"的角色,还扮演着"权利安全阀"的重要作用,故在公法司法领域,宜优先采用最低质量要求的标准,即强制性国家标准。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一、标准的一般原理
    (一) 标准的定义
    (二) 标准的法规范效力来源
二、标准于民事领域之适用
    (一) 标准弥补法律漏洞
    (二) 民事审判中应优先使用高标准
    (三) 标准成为合同条款之法律效力
    (四) 标准化民事责任
三、标准于行政法、刑法领域之适用
    (一) 标准于行政法领域之适用
    (二) 标准于刑法领域之适用
四、结论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法律中的标准——以法律文本为分析对象[J]. 柳经纬,许林波.  比较法研究. 2018(02)
[2]合同中的标准问题[J]. 柳经纬.  法商研究. 2018(01)
[3]标准与法律的融合[J]. 柳经纬.  政法论坛. 2016(06)
[4]标准的规范性与规范效力——基于标准著作权保护问题的视角[J]. 柳经纬.  法学. 2014(08)
[5]合同解释与法律解释的交织[J]. 崔建远.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13(01)
[6]论软法效力 兼论法律效力之本源[J]. 江必新.  中外法学. 2011(06)
[7]我国强制性标准的性质与改革——兼论《标准化法》的修改与完善[J]. 韩丹丹.  标准科学. 2010(12)
[8]论国外强制性标准与技术法规的关系[J]. 刘春青,于婷婷.  科技与法律. 2010(05)
[9]强制性标准的法律地位——司法裁判中的表达[J]. 何鹰.  政法论坛. 2010(02)
[10]司法语境下的标准建构——人权标准、法律标准、法律解释标准新探[J]. 王琪璟.  法学评论. 2009(04)



本文编号:3718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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