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夫妻相犯的法律适用——兼论《大清律例》有治罪明文时律与例的关系
发布时间:2023-03-10 19:16
对清代夫妻相犯法律适用的分析,考察《大清律例》的实际运作情形、律与例的关系,具体来讲,《大清律例》有治罪明文时,夫妻相犯案件基本上严格援引律条,少数引用条例,即以律为主,以例为辅,个别情况下,以例改律、以例废律、以新例破旧例等。
【文章页数】:9 页
【文章目录】:
一、律为主导、例为补充
(一)律为主导
(二)例为补充
1.补律之未备
2. 对律做扩张解释
3.言明律意
二、以例改律、以例废律
(一)以例改律
(二)以例废律
三、以新例破旧例
本文编号:3758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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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律为主导、例为补充
(一)律为主导
(二)例为补充
1.补律之未备
2. 对律做扩张解释
3.言明律意
二、以例改律、以例废律
(一)以例改律
(二)以例废律
三、以新例破旧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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