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涉外消费合同的法律适用
发布时间:2024-03-05 21:12
进入21世纪后,世界各国经济腾飞式发展,跨国贸易越来越成为当下潮流,各国之间的人员和商品流动性愈来愈强,跨国交往程度日益加深,国际消费也是随处可见,而经济的发展也要有完善法律的保障。本文浅谈涉外消费合同法律适用原则,列举不同国家地区的不同规定,以便读者了解和比较。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概述
(一) 意思自治原则
(二) 最密切联系原则
(三) 强制性规则必须适用原则
(四) 国际条约优先适用、国际惯例拾遗补缺的原则
二、可适用的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
(一)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
(二) 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
三、国际上涉外消费合同法律适用的做法
(一) 传统模式
(二) 瑞士
(三) 《罗马公约》
四、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中的不足
五、如何完善适用不足
六、结语
本文编号:3920052
【文章页数】: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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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一) 意思自治原则
(二) 最密切联系原则
(三) 强制性规则必须适用原则
(四) 国际条约优先适用、国际惯例拾遗补缺的原则
二、可适用的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
(一)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
(二) 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
三、国际上涉外消费合同法律适用的做法
(一) 传统模式
(二) 瑞士
(三) 《罗马公约》
四、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中的不足
五、如何完善适用不足
六、结语
本文编号:392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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