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工伤事故救济中的法律适用
发布时间:2024-03-21 03:33
在我国工伤事故赔偿救济中,法律适用存在着多元化。就实务案例而言,工伤保险补偿、侵权损害赔偿、医疗保险补偿都曾被适用过,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工伤事故救济的适用规定得并不明确,从而导致实务理解和处理的偏差。工伤保险补偿与侵权损害赔偿的选择是工伤事故救济法律适用的关键。通过比较不同国家所采用的四种模式优劣,结合我国相关立法模式的分析,认为工伤事故救济的法律适用应该区分是否存在第三人侵权,排除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适用,明确工伤保险机构享有保险代位求偿权。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一、工伤事故救济中工伤保险补偿与民事侵权赔偿的模式选择
1、四种模式的优劣分析
第一, 选择模式。
第二, 取代模式。
第三, 双重补偿模式。
第四, 补充模式。
2、我国相关立法模式的选择与评价
二、工伤事故救济法律适用的建议
1、不存在第三人侵权的工伤事故
2、存在第三人侵权的工伤事故
3、工伤事故受害人或用人单位申领社会医疗保险的情况
4、社会保险机构享有代位求偿权的理由
本文编号:3933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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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伤事故救济中工伤保险补偿与民事侵权赔偿的模式选择
1、四种模式的优劣分析
第一, 选择模式。
第二, 取代模式。
第三, 双重补偿模式。
第四, 补充模式。
2、我国相关立法模式的选择与评价
二、工伤事故救济法律适用的建议
1、不存在第三人侵权的工伤事故
2、存在第三人侵权的工伤事故
3、工伤事故受害人或用人单位申领社会医疗保险的情况
4、社会保险机构享有代位求偿权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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