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场所尿素超标行政处罚的法律适用分析
发布时间:2025-03-15 00:02
本文通过对一起游泳场所尿素超标案例行政处罚法律适用的分析,探讨新颁布实施的《上海市传染病防治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适用范围。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一、案例简介
二、案件讨论
(一) 法律适用
(二) 争议要点
1. 关于被处罚主体的定义
2. 关于尿素超标与传染病传播的关系
(三) 分析与论证
1. 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的范围包含公共场所经营单位 (者) 。
2. 游泳池水中尿素超标增加了传染病传播的风险。
3. 游泳场所泳池水中尿素超标行为可以适用《办法》。
三、思考建议
(一) 尽快明确《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适用范围
(二) 规范监督性采样检测的过程
(三) 尽快制定《办法》的自由裁量基准
本文编号:4034827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一、案例简介
二、案件讨论
(一) 法律适用
(二) 争议要点
1. 关于被处罚主体的定义
2. 关于尿素超标与传染病传播的关系
(三) 分析与论证
1. 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的范围包含公共场所经营单位 (者) 。
2. 游泳池水中尿素超标增加了传染病传播的风险。
3. 游泳场所泳池水中尿素超标行为可以适用《办法》。
三、思考建议
(一) 尽快明确《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适用范围
(二) 规范监督性采样检测的过程
(三) 尽快制定《办法》的自由裁量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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