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治安法论文 >

我国社区矫正基层执行主体若干问题实证研究

发布时间:2017-05-18 02:06

  本文关键词:我国社区矫正基层执行主体若干问题实证研究,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摘要】: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执行机构在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矫正罪犯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使罪犯形成健康的社会人格,使罪犯最终能够以普通社会成员的身份顺利回归社会的制度。作为一种刑事执行程序,社区矫正于2010年被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社区矫正中的程序性内容——执行主体——被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事诉讼法》)。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社区矫正机构是刑事诉讼程序中执行程序的主体之一。我国社区矫正工作自2003年在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浙江、山东六省(市)试点以来至今已有十余年的时间,期间,许多学者对于社区矫正制度进行了深入的理论探讨。但是对于社区矫正执行主体的研究却少之又少。当前,对于社区矫正执行主体的立法不足、理论研究缺乏,导致了社区矫正执行主体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面临了重重困难。作为社区矫正制度的执行者,社区矫正执行机构肩负着监督管理、教育矫治、帮困扶助等职责。而基层执行主体作为一线执行主体,需要面对大量的矫治对象和基层工作,无形之中成为了社区矫正制度能否得以顺利实施、有效完善的重要基础。因此,社区矫正基层执行主体的机构设置和队伍建设对于切实提高社区矫正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无论从立法规定、理论研究或是实践做法来看,目前社区矫正基层执行主体问题并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就立法层面而言,目前指导基层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只有一部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该办法含有条文40条,难以满足社区矫正基层工作在实践中的具体施行。十八届四中全会虽然以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的方式确定了“制定社区矫正法”的重要性和急迫性,但时隔一年半,仍未发布任何有关社区矫正的立法草案或征求意见稿。就理论研究而言,我国社区矫正工作也存在畸重畸轻的问题。在中国知网中以“社区矫正”为关键词搜索文献主题,可得检索结果为2897条,在该结果中以“执行主体”为关键词继续搜索文献主题,可得检索结果仅为50条。在这50条搜索结果中,并没有专门针对基层执行主体进行研究的文献。由此可见,社区矫正基层执行主体的理论研究鲜有学者涉及,多数探讨社区矫正执行主体的研究仅对基层执行主体问题一笔带过,并无具体制度探讨及实证研究。就实践运行而言,由于各地对社区矫正基层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同,实践中社区矫正基层执行主体的机构设置、物资装备、工作环境、素质要求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别,造成了实践操作上的不统一性和不可复制借鉴性。本篇论文以社区矫正基层执行主体作为切入点,通过实地走访调研获得关于社区矫正基层工作的一手资料,探究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基层执行主体所面临的工作困境。同时通过调研总结得出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漏洞,并反溯社区矫正基层工作的相关理论。再借鉴域外成熟的社区服刑制度,为我国社区矫正基层工作在执行主体方面提供具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意见。本文调研数据主要来源于实地走访、电话采访,同时辅之以问卷调研、数据采集。通过对比分析、调查研究、个案分析和文献研究的方法,完成社区矫正基层执行主体的实证考察。本文成文结构包括五章。第一章主要阐明社区矫正基层执行主体及与之相关的概念。通过对社区矫正执行主体、社区矫正执行机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等概念的阐释,厘清本文所探讨的主题范围,为后文论证奠定良好基础。第二章主要讨论基层执行机构所面临的工作困境。在实证调研及查阅相关资料的基础上,本章主要探讨基层执行机构在社区矫正基层工作中所遇到的机构设置不合理、物资配备不足、工作职责多重等问题。第三章主要讨论基层工作人员所面临的工作困境。在实证调研及问卷统计的基础上,本章主要探讨基层工作人员在社区矫正基层工作中所遇到的人员数量比例失调、专业素质不高、社会认可度较低等问题。第四章主要总结域外社区服刑制度中执行主体建设丰富经验。本文不采一般的国别分类方法,而是通过区分执行机构、工作人员及相关有益经验的借鉴三个方面,为基层执行主体的体系化构建提供借鉴和参考。第五章主要针对基层执行主体提出体系化的构建建议。本文提出两个“金字塔式”的体系化建设建议。通过体系化的建设,完善基层执行机构和基层工作队伍的构建,形成上下联动的机构设置和“1+X+n X”的队伍构成。在结语部分,笔者通过上文的分析和总结,以期形成对《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的修订意见。
【关键词】:社区矫正 执行主体 基层 实证研究
【学位授予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6
【分类号】:D926.8;D925.2
【目录】:
  • 摘要2-5
  • Abstract5-12
  • 导言12-21
  • 一、问题的提出12-14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14-15
  • 三、文献综述15-17
  • 四、主要研究方法17-18
  • 五、论文结构18-19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19-21
  • 第一章 社区矫正基层执行主体概述21-32
  • 第一节 社区矫正执行主体概述21-26
  • 一、社区矫正执行主体的概念21-22
  • 二、社区矫正执行机构的具体内涵22-23
  • 三、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具体内涵23-26
  • 第二节 社区矫正基层执行主体概述26-32
  • 一、社区矫正基层执行机构具体内涵27-29
  • 二、社区矫正基层工作人员的具体内涵29-32
  • 第二章 基层执行主体所在机构面临的困境32-50
  • 第一节 机构、场所设置不合理32-36
  • 一、机构设置不合理32-33
  • 二、场所设置难统一33-36
  • 第二节 物资配备不充足36-42
  • 一、专项经费存在较大的地域差异36-39
  • 二、信息化手段的反差39-40
  • 三、警用装备的普遍缺乏40-42
  • 第三节 工作职责多重42-50
  • 一、统筹协调工作42-45
  • 二、业务培训工作45-47
  • 三、档案管理工作47-50
  • 第三章 社区矫正基层工作人员面临的困境50-61
  • 第一节 工作人员数量及比例失调50-53
  • 一、基层工作人员数量不足50-51
  • 二、人员配比地域性差异较大51-53
  • 第二节 专业人员配备不足53-57
  • 一、基层工作人员专业素质不高53-54
  • 二、专业矫治人员配备不足54-57
  • 第三节 基层工作的社会认可度不高57-61
  • 一、社区矫正基层工作的社会了解度不高57-59
  • 二、基层工作人员认可度不高59-61
  • 第四章 域外社区矫正基层执行主体考察61-79
  • 第一节 域外执行机构设置61-64
  • 一、缓刑管理机构62-63
  • 二、假释管理机构63-64
  • 第二节 域外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配备64-69
  • 一、缓刑官及假释官65-66
  • 二、保护观察官66-68
  • 三、德国基层工作人员68-69
  • 第三节 域外相关成熟经验的借鉴69-79
  • 一、矫正场所设置69-70
  • 二、经费物资配备情况70-73
  • 三、工作职责分类73-74
  • 四、工作人员数量问题的有效解决74-76
  • 五、基层工作人员素质要求76-77
  • 六、基层工作获得的支持与帮助77-79
  • 第五章 我国基层执行主体体系化建设构想79-89
  • 第一节 基层执行机构的体系化建设79-83
  • 一、理顺各级社区矫正执行机构设置79-81
  • 二、合理配置基层物资装备81-83
  • 第二节 基层工作人员队伍的体系化建设83-89
  • 一、统一基层工作人员称谓83-84
  • 二、明确基层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84-85
  • 三、基层工作人员的素质和培训要求85-87
  • 四、社区矫正基层工作者队伍建设体系化构建87-89
  • 结语89-90
  • 参考文献90-95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95-96
  • 后记96-98

【相似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冯华生,彭欢燕;被执行主体的变更与追加[J];人民司法;1999年06期

2 林青辉;谈被执行主体的变更和追加[J];行政与法(吉林省行政学院学报);2000年05期

3 刘道义;成延洲;;变更与追加被执行主体问题研究[J];法学家;2002年02期

4 覃燕,庞翔云;被执行主体变更类型与程序的若干问题[J];长春大学学报;2004年03期

5 宗会霞;浅析被执行主体的变更和追加[J];兰州学刊;2004年05期

6 陈志军;;在执行阶段由执行庭(局)变更追加被执行主体不妥[J];福建法学;2004年03期

7 刘亚平;;变更、追加执行主体的三个问题[J];人民司法;2005年04期

8 吴丽娟;;论行政沟通对政策执行的影响[J];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年02期

9 曹祖兴;;被执行主体的变更与追加[J];法制与社会;2008年33期

10 时永才;徐军;李风光;韩雪峰;单华东;李勉;;变更和追加被执行主体问题研究[J];法律适用;2008年10期

中国重要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宁国良;邓瑞芬;;论执行主体动机对地方政府政策执行力的影响[A];湖湘公共管理研究(第二卷)[C];2010年

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戚新征;被执行主体的变更与追加之区别[N];江苏法制报;2005年

2 李永平;企业改制后被执行主体的变更或追加[N];人民法院报;2006年

3 钱俊华;变更和追加被执行主体应注意的问题[N];江苏经济报;2003年

4 刘道义 成延洲;论变更被执行主体的法律类型[N];人民法院报;2001年

5 市林业局 杨立华;加强执行力要解决好三个问题[N];益阳日报;2007年

6 铜山县检察院 岳德成;规范被执行主体的变更与追加[N];江苏法制报;2008年

7 浙江省桐庐县人民法院 兰世民;变更或追加被执行主体的原则[N];人民法院报;2009年

8 朱泽军;“公”字号被执行主体当为履行判决作表率[N];人民法院报;2014年

9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杨宝川;强制医疗执行主体需明确[N];检察日报;2014年

10 陶双庆;执行主体的变更与追加[N];江苏经济报;2007年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杨扬;我国政策执行阻滞的执行主体因素探析[D];吉林大学;2006年

2 朱然;执行主体的政策异化感构念维度研究[D];上海师范大学;2015年

3 曹钰;我国社区矫正基层执行主体若干问题实证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16年

4 项光浓;试论被执行主体的变更和追加问题[D];湘潭大学;2007年

5 谭倩秋;民族地区县级政府执行主体优化研究[D];中央民族大学;2012年

6 张百勤;民事执行过程中变更追加被执行主体相关问题探讨[D];郑州大学;2005年

7 康忠亮;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被执行主体制度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11年

8 邓瑞芬;执行主体动机对地方政府政策执行力的影响[D];湘潭大学;2010年

9 毕旭;公共政策制定的利益博弈分析[D];苏州大学;2013年

10 贾红群;关于我国社区矫正执行主体的探讨[D];西南政法大学;2009年


  本文关键词:我国社区矫正基层执行主体若干问题实证研究,,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本文编号:374913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fanzuizhian/374913.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ad51f***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