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执法车辆位置信息的行为如何认定
发布时间:2021-02-20 08:34
<正>[案情]嫌疑人王某通过在查处超载的执法车辆上安装定位装置的方式,获取执法车辆的位置信息。然后,将此信息售卖给超载车辆的车主,帮助其逃避处罚,并获取相应数额的报酬。现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行为人王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本案中关于王某的行为如何定性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王某违反国家规定为超载车主提供执法车辆位置信息,并收取相应费用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应评价为非法经营罪;第二种观点认为,王某售卖车辆位置信息的行为,严重阻碍了国家机关依法查处车辆超载的执法活动,其与超载
【文章来源】:中国检察官. 2020,(08)
【文章页数】:1 页
【文章目录】:
(一)王某的行为侵犯的是公务,而非市场管理秩序
(二)将王某的行为认定为妨害公务,不存在法理上的障碍
本文编号:3042514
【文章来源】:中国检察官. 20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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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王某的行为侵犯的是公务,而非市场管理秩序
(二)将王某的行为认定为妨害公务,不存在法理上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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