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字体单字著作权保护——兼评北京方正诉宝洁公司著作权纠纷案
发布时间:2024-12-11 01:29
文化市场的发展,人们个性化需求的增加,计算机字体产业得以兴起,但囿于法律保护力度的薄弱,字体企业的著作权常被侵犯,其发展面临着困境。而其中又以企业未经授权擅用字体企业字库单字的著作权侵权纠纷最为典型,欲切此问题之要害,首要的是分析字库单字的法律属性。单字字形具备独创性的独立创作行为与个性化特征的判断标准,并有超脱于实用性之上的审美艺术价值,其应被著作权法中的美术作品所涵涉,并赋予其相应保护。同时,计算机单字保护的是不属于公共领域的字形,且不排除个人的合理使用情形,故其使用不应视为对社会公众利益形成损害。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提出
(一)典型案例样本
(二)问题小结
二、单字的法律属性分析
(一)独创性的一般认定标准
(二)单字的独创性判断
(三)单字的审美艺术性与实用性
(四)小结
三、单字保护与公众利益之衡量
(一)单字保护的是字形
(二)单字保护的情形
(三)小结
四、结论
本文编号:4015971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提出
(一)典型案例样本
(二)问题小结
二、单字的法律属性分析
(一)独创性的一般认定标准
(二)单字的独创性判断
(三)单字的审美艺术性与实用性
(四)小结
三、单字保护与公众利益之衡量
(一)单字保护的是字形
(二)单字保护的情形
(三)小结
四、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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