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与法律文本对比下的近代中国检警关系
发布时间:2017-11-25 07:55
本文关键词:档案与法律文本对比下的近代中国检警关系
【摘要】:从法律文本上看,近代中国检警关系,倾向于检察官主导司法警察辅助的体制。而司法档案却显示,在实践中支撑近代侦查体制的机制,却是在法律文本上描述简单的司法警察轮换制。档案与法律的结合显示出近代检警关系的全貌,而其关系实质也需要重新论断。
【作者单位】: 聊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基金】:聊城大学博士基金项目“近代北京司法体制研究”阶段性成果
【分类号】:D929;D926;K25
【正文快照】: 良好的检警关系,是审前程序的重要保障。近代中国建立了检察、警察机关,在法律上设定了检警合作模式。当下学界对于近代中国检警关系的分析,倾向于检察官主导司法警察辅助的模式,这主要是据法律条文的推断,而本文试图利用司法档案表明,实践中的检警关系并非如此简单。法律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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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记者 魏如松 通讯员 林s,
本文编号:1225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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