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裁决的后果衡量
本文关键词: 司法裁决 后果 凸显性 普遍化 出处:《浙江社会科学》2015年03期 论文类型:期刊论文
【摘要】:不论是从经验层面来看,还是从规范层面来看,司法过程中的后果衡量都是存在的。后果衡量的后果是一种包括政治、经济、社会、文化、道德、正义、先例等一系列后果的综合性后果,但是由于理性的有限,司法过程中的后果衡量往往只选择一种具有凸显性的单一性后果来进行权衡。使得某种单一性后果凸显出来的,不外乎外部环境因素和主体偏好因素。然而,这种建立在外部环境和主体偏好基础上的后果衡量虽然可能是对司法过程的真实解读,但是却不具有正当性。作为一种替代方案,麦考密克版本的后果衡量提出了可普遍化的理想,有望克服环境和偏好的随意性。
[Abstract]:Whether from the experience level or from the normative level, there are consequences in the judicial process. The consequences of the consequences are a kind of political, economic, social, cultural, moral, justice. The comprehensive consequences of a series of consequences, such as precedents, but due to the limitation of reason. In the course of judicial process, only one kind of sole consequence with salience is chosen to weigh, which makes some kind of singularity result prominent, just external environment factor and subject preference factor. This kind of consequence measurement based on external environment and subjective preference may be a true interpretation of the judicial process, but it does not have legitimacy. The McCormick version of consequence measures offers a universalizable ideal that is expected to overcome the arbitrariness of environment and preferences.
【作者单位】: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
【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55批面上资助项目(批准号:2014M551714)阶段性成果
【分类号】:D916
【正文快照】: 作者唐丰鹤,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博士后,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杭州310018)一、后果衡量概述司法裁决的后果衡量,指的是在司法裁判过程中,考量裁判的后果,并根据对于后果的衡量,来选择对于法律的适当理解。如果说,古典法教义学通过处理过去的事实并借助已给定的规则来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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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唐丰鹤;;整体性的法律论证——兼论疑难案件法律方法的适用[J];河北法学;2014年01期
2 孙笑侠;;公案及其背景——透视转型期司法中的民意[J];浙江社会科学;2010年03期
【共引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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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顺;;解构司法民意[J];安徽大学法律评论;2010年02期
2 蔡桂生;;学术与实务之间——法教义学视野下的司法考试(刑法篇)[J];北大法律评论;2009年01期
3 赵春燕;;规范之中的逻辑[J];北方法学;2007年06期
4 王晓;;法律论证中的因果关系研究——兼论法律论证中的逻辑关系[J];北方法学;2010年02期
5 徐继强;;从政治概念到法律命题——对“以人为本”的法律及其方法的几点构想[J];北方法学;2011年01期
6 常宝莲;;诉讼论证中的实践理性及其方法论要求[J];北方法学;2011年03期
7 沈玉忠;;法学实践基地建设研究[J];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02期
8 李恒广;;论电大开放教育法科学生法律思维方式建构[J];北京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0年01期
9 蔡桂生;;走出程序和权利的洼地——哈贝马斯理论考察下的中国刑事法治[J];北京大学研究生学志;2008年01期
10 梁晓俭;实践理性:一种法学方法论意义上的探究[J];比较法研究;2004年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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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纯辉;司法判决书可接受性的修辞研究[D];上海外国语大学;2010年
2 袁日新;经营者集中救济研究[D];辽宁大学;2010年
3 张伟强;法律制度的信息费用问题[D];山东大学;2010年
4 吴练达;制度、行为与经济发展[D];东北财经大学;2010年
5 汪毅霖;以自由作为发展的理论框架和经验分析[D];东北财经大学;2010年
6 刘鹏;疑难案件中法律裁判的规范性来源[D];吉林大学;2011年
7 樊安;英美法理学中的整体性问题[D];吉林大学;2011年
8 周国兴;寻求现实的确定性[D];吉林大学;2011年
9 晋运锋;当代功利主义正义观研究[D];吉林大学;2011年
10 董良;审慎理性作为道德基础的意义与限度[D];浙江大学;2011年
【二级参考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4条
1 陈坤;;疑难案件、司法判决与实质权衡[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2年01期
2 顾培东;;公众判意的法理解析——对许霆案的延伸思考[J];中国法学;2008年04期
3 季涛;论疑难案件的界定标准[J];浙江社会科学;2004年05期
4 焦宝乾;;内部证成与外部证成的区分[J];浙江学刊;2009年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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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翟耀华,王天波,刘跃;谈药政执法主体行政司法裁决权的运用[J];中国药事;1999年03期
3 熊毅;;司法裁决中的经济分析作用——也谈法官掌握经济分析的重要性[J];广播电视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01期
4 杨知文;万平;;司法裁决的协调性论证[J];法律方法;2013年00期
5 於兴中;;基本矛盾、虚假的必然性与司法裁决的意识形态性质——邓肯·肯尼迪的《司法裁决批判》简评[J];比较法研究;2010年04期
6 韩振文;;司法裁决可接受性:理论、困境及优化路径[J];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01期
7 张文臻;;结果导向的司法裁决思维之研究[J];法律方法;2011年00期
8 苏晓宏;韩振文;;论法律前见对司法裁决的影响[J];东方法学;2013年05期
9 王彬;;司法裁决中的实质权衡及其标准[J];法商研究;2013年06期
10 王淑荣;;论法官的裁判良心[J];法制与社会发展;2012年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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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司法裁决当尊重但不迎合民意[N];第一财经日报;2011年
2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游伟;司法裁决与公众民意之互动[N];人民法院报;2009年
3 上海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早报特约评论员 李凤章;拆迁意见二稿:司法裁决不该大撤退[N];东方早报;2010年
4 杨涛;“公共利益”的判定可引入司法裁决[N];工人日报;2009年
5 黄昌赣;法人股可司法裁决至实际出资人持股[N];中国证券报;2007年
6 正定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梁景辰;从“执行难”谈“拒执罪”的制裁威慑功能[N];河北经济日报;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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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车一鸣;司法裁决的后果主义价值取向研究[D];吉林大学;2011年
2 赵乙桥;论司法裁决的不确定性[D];中国政法大学;2013年
3 李萌;公司司法裁决解散制度研究[D];北方工业大学;2013年
4 夏炎;论公众舆论与司法裁决的关系[D];吉林大学;2011年
,本文编号:1486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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