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时代网络舆论与司法审判良性互动研究
发布时间:2020-03-20 12:36
【摘要】:新媒体时代,网络越来越成为民意聚集和表达的重要通道,由此产生的网络舆论影响力也在与日俱增,而司法审判作为我国法治化进程的重要一环,越来越多地受到网络舆论的关注,二者的交互不可避免。在网络舆论进行监督的同时,由于其双刃剑的效果,一方面会促进公民权利的行使和审判正义,另一方面又会使审判面临保持独立公正的挑战,这就要求舆论要管理好自身,并且审判在坚持舆论监督的基础上能够对其进行合理应对,树立司法权威,正确引导舆论走向,形成良性互动。在我国的二者互动过程中,出现了审判对网络舆论应对乏力而有所妥协的现象。英美国家法治化程度较高,相关立法和制度措施较为完备,有着较多的经验,我国可在参考借鉴英美做法的基础上,结合具体国情,正确处理好二者交互过程中所导致的困境,实现良性互动。本文除引言和结束语外,共分为三章。第一章主要关注新媒体时代和网络舆论的概念特点,并表明网络舆论基于自身属性而对公共事务进行广泛关注,同时又具有及时的交流互通的进步特性,之后又分析了网络舆论对司法审判的关注及影响,认为其二者在进行交互的过程中,网络舆论会给审判带来积极和消极影响,积极方面表现为对公民知情权与言论自由表达的保障,以及对监督审判权力等方面的保障,消极方面表现为对审判独立、正当程序和其公信力带来的挑战;第二章主要分析英美国家处理网络舆论和司法审判交互的相关立法制度以及案例,包括对英国的“苏史密斯案”、藐视法庭制度和相关网络立法进行介绍分析,以及对美国的“齐默曼案”、限制媒体介入审判相关规定、诉讼发表规则和网络立法等进行分析,指出英美通过法官自身素养、对媒体与相关诉讼参与人员的合理限制以及立法监管等,使审判最大限度应对好网络舆论的冲击,实现良性互动。以此试图通过对英美的先进经验的阐述,为解决我国目前的问题作出参考和比较借鉴;第三章则是指出目前我国审判在与网络舆论的交互中遇到的困境,即审判对网络舆论应对乏力,存在审判受到网络舆论干扰而难以应对甚至有所妥协、进而二者无法良性互动的问题,并分析了其深层原因,同时对比借鉴域外经验,提出了实现我国网络舆论和司法审判良性互动的出路建议。
【学位授予单位】:山东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8
【分类号】:D926
【学位授予单位】:山东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8
【分类号】:D926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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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赵雨o,
本文编号:2591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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