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家事审判改革实证研究与进路分析
发布时间:2020-05-12 16:45
【摘要】: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思想逐渐开放,越来越重视婚姻自由,强调个人的结婚和离婚自由,“闪婚闪离”成为一种司空见惯的现象,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数量逐年上涨,这一趋势让法律职业共同体认识到对于家事案件不可再忽视下去了,因此,在最高法的指导下各地方法院开展了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自2016年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开始启动,到2018年第一轮试点工作基本完成,现阶段开始对2016—2018年的工作情况进行验收,本文就主要围绕家事审判改革工作,从试点法院的实践情况出发,分析当下审判改革工作出现的主要问题。筛选出试点工作中所涉及到的五个具有普遍意义的制度,即家事调解员制度、审前财产申报制度、冷静期制度、设立家事法庭、家事纠纷调解制度。在本文中笔者对家事审判改革路径提出一些思考,在家事审判制度这一大的框架下,将诉讼程序与调解程序加以区分,首先明确争讼程序的适用对象,并以此来明确其适用范围。在非讼程序中,从传统意义上看,非讼案件不属于审判行列,但由于其在家事纠纷中是无法回避的,因此在家事审判改革中无法绕开这一程序,而单独看诉讼程序。在调解程序中笔者论述了调解程序的定位问题,要注意把握诉讼与调解的界限,不宜将两种制度混淆,并且要充分借助社会团体,组织等相关部门的力量,实现多方协调化解纠纷。目前,家事审判改革在我国还处于初步探索阶段,相应制度还不够成熟,但随着法律体系的不断发展,构建独立的家事审判模式成为必然趋势。
【图文】:
人民法院审理婚姻家庭、继承一审案件收案情况
婚姻家庭案件的主要类型
【学位授予单位】:燕山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8
【分类号】:D926.2;D923.9
本文编号:2660530
【图文】:
人民法院审理婚姻家庭、继承一审案件收案情况
婚姻家庭案件的主要类型
【学位授予单位】:燕山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8
【分类号】:D926.2;D9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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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硕士学位论文 前2条
1 冯爱迪;我国家事审判改革实证研究与进路分析[D];燕山大学;2018年
2 翟扬阳;论家事法院制度[D];西北大学;2012年
,本文编号:266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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