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参审实证研究
发布时间:2020-07-01 17:02
【摘要】: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健全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人民陪审员制度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民参与司法实践的重要形式,也是司法民主、司法公正价值实现的重要载体。随着2018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以下简称《人民陪审员法》)的颁布实施,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进入了新阶段。《人民陪审员法》作为我国第一部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专门法律,其意义和价值都是十分重要的,但与此同时,该法在具体施行中还面临着配套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在实践中贯彻执行等系列问题。其中,司法实践中还存在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形式化、“陪审变成陪坐”的尴尬情况,因此,笔者认为“人民陪审员参审制度”这一选题十分值得研究。为此,论文以人民陪审员参审的实证问题作为研究对象,探讨人民陪审员参审活动的发展、价值,以及他们在参与审理过程中的表现和作用,考察人民陪审员参审运行情况现状,分析影响人民陪审员实质参与审理的相关因素和实践中出现的现实问题,进而提出完善人民陪审员参审制度的优化路径和措施。本文除导论和结论以外,总共分为五章。第一章主要阐述人民陪审员参审的历史发展、价值定位和立法规定。通过研究我国人民陪审员参审立法规范,探讨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历史发展,具体分析人民陪审员参审的价值,对人民陪审员参审相关立法规定进行研究和论述。第二章主要对人民陪审员制度参审运行情况进行实证考察。一方面,对人民陪审员的随机选任、参审案件范围、参审工作情况进行论证分析;另一方面,对C市J区法院“e陪审”软件信息系统以及试点法院改革经验进行归纳和整理,分析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实践运行情况以及可行之处。第三章主要对人民陪审员参审实践困境进行论述。分析当前人民陪审员参审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提出了人民陪审员参审过程中新旧法衔接、实质性参审不足、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区分以及配套机制不完善等问题。第四章主要阐述英美法系陪审制度和大陆法系的参审制度。首先考察英美法系国家的陪审团相关规定,其次是梳理大陆法系国家的参审员相关规定,通过学习借鉴其他国家陪审员与法官职权划分、陪审组织设置等相关经验,为完善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提供有效的参考和借鉴。第五章主要提出完善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的对策思考。主要从以下四个角度提出建议:一是贯彻执行《人民陪审员法》参审规定,二是推动人民陪审员的随机选任,三是构建人民陪审员实质参审机制,四是完善人民陪审员履职管理与保障。由此,笔者建议通过以上制度化建设,实现人民陪审员的有效参审,并推动人民陪审员参审制度的规范化运行。
【学位授予单位】: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9
【分类号】:D926.2
本文编号:2737041
【学位授予单位】: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9
【分类号】:D9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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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刘尧玺;人民陪审员参审实证研究[D];四川省社会科学院;2019年
本文编号:2737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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