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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区人民法院人员分类管理研究

发布时间:2017-04-02 20:16

  本文关键词:A区人民法院人员分类管理研究,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摘要】:人类文明社会中,司法被视为整个社会正义、道德、良知的最后一道防线。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不断增强,人们对法院系统所提供司法资源的需求也日趋增长。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了全面部署,明确提出:“改革司法管理体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推行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举措的提出,在思想观念上,突破了把司法人员作为普通的“国家干部”来管理的思维定势;在制度设计上,突破了由地方同级党委统一管理公务员队伍的原有管理模式;在司法体制上,突破了司法权地方化的藩篱。本文以审判机关在实际工作中面临的法院人员分类管理问题及经验为理论基础及思考角度,运用比较分析法、价值分析法和定性研究法等方法,诠释了现阶段法院人员分类管理的概念及相关问题,借鉴国外关于法院人员分类管理的管理理论及实践,通过分析A区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所呈现的现状,指出其在实践中,尤其是实际运用中所面临的难度,并原因分析,最终提出完善与发展建议。本文除结束语外,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法院人员分类管理研究背景与意义,主要介绍法院人员分类管理的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论述法院人员分类管理研究国际与国内现状,整理出目前学界对法院人员分类管理的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以便迎合我国法院人员分类管理的现实需求。第二部分是法院人员分类管理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本部分着重研究法院人员分类管理相关概念界定,并分析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警察、司法行政人员等岗位特征,总结法院人员分类管理研究的理论基础,并将科层制理论、分工理论、司法独立理论相结合,应用于法院人员分类管理的完善。第三部分是当前A区人民法院人员管理的现状分析。通过当前A区人民法院人员管理的现状分析出人员管理体制基本采用行政化的理念、手段和模式等,将人员管理呈现政治性、人员管理地方化、人员管理分类不明等问题清晰列明,并指出当前A区人民法院人员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如缺乏人员分类管理、人力资源配置不科学、一线审判法官流失严重、审判与行政工作界限不明等,并进一步对A区人民法院人员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原因:如当前法院人员实行单一的行政化管理模式、科层制理论同司法权运行特性不兼容、法院人员职业发展空间小、承受的职业压力和享受的职业保障待遇不成比例等。第四部分是对国外及我国其他地区法院人员分类管理体制探析,重点是对国外法院人员分类管理体制进行分析,并以英国法院人员分类管理与德国法院人员分类管理为例,结合国内部分司法改革试点地区法院人员分类管理体制,对比海南省法院人员分类管理、上海市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发现国外及我国其他地区法院人员分类管理体制对A区人民法院的启示,如法法院人员员额制管理、各类人员采用单独职务序列管理、完善法官选任渠道和职业保障制度、为各类工作人员留足晋升空间等方法。第五部分是提出完善A区人民法院人员分类管理的对策思路。通过分析A区人民法院人员分类的基本框架、现状及问题,提出分类原则等建议,如优化A区人民法院人员的分类管理模式、配置人员分类管理下的A区人民法院的组织架构、完善人员分类管理下的A区人民法院的审判权力运行等,旨在为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有助于提高司法效能,从而广泛适用于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实践提供参考。
【关键词】:人员分类管理 去行政化 司法独立
【学位授予单位】:大连海事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6
【分类号】:D926.22
【目录】:
  • 摘要5-7
  • ABSTRACT7-13
  • 第1章 绪论13-20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13-15
  • 1.1.1 研究背景13-14
  • 1.1.2 研究意义14-15
  • 1.2 研究现状综述15-17
  • 1.2.1 国外研究现状15-16
  • 1.2.2 国内研究现状16-17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17-20
  • 1.3.1 研究思路17-18
  • 1.3.2 研究方法18-20
  • 第2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20-23
  • 2.1 相关概念界定20-21
  • 2.1.1 法院人员分类管理20
  • 2.1.2 法官20-21
  • 2.1.3 审判辅助人员21
  • 2.1.4 司法警察21
  • 2.1.5 司法行政人员21
  • 2.2 理论基础21-23
  • 2.2.1 科层制理论21-22
  • 2.2.2 分工理论22
  • 2.2.3 司法独立理论22-23
  • 第3章 当前A区人民法院人员分类管理的现状分析23-28
  • 3.1 当前A区人民法院人员分类管理的现状23-24
  • 3.1.1 人员管理体制基本采用行政化的理念、手段和模式23
  • 3.1.2 人员管理采用科层化方式23
  • 3.1.3 不同类别工作人员混同管理23-24
  • 3.2 当前A区人民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24-25
  • 3.2.1 审判的中心地位并不突出24
  • 3.2.2 法官的主体地位无法彰显24
  • 3.2.3 一线审判法官流失严重24-25
  • 3.2.4 审判与行政工作界限不明25
  • 3.3 A区人民法院的人员管理问题成因分析25-28
  • 3.3.1 我国对法院人员实行单一的行政化管理模式25-26
  • 3.3.2 科层制理论同司法权运行特性不兼容26
  • 3.3.3 司法职能的定位工具化26
  • 3.3.4 对法官保障特殊性认识的缺失26-27
  • 3.3.5 “官本位”文化的强势渗透27-28
  • 第4章 国外及我国其他地区法院的人员分类管理体制分析28-37
  • 4.1 国外法院的人员分类管理体制28-31
  • 4.1.1 英国法院的人员分类管理28-29
  • 4.1.2 德国法院人员分类管理29-31
  • 4.2 国内部分司法改革试点地区法院人员分类管理体制31-34
  • 4.2.1 海南省法院人员分类管理31-32
  • 4.2.2 上海市法院人员分类管理32-34
  • 4.3 对A区人民法院的启示34-37
  • 4.3.1 法院人员员额制管理34
  • 4.3.2 各类人员采用单独职务序列管理34-35
  • 4.3.3 完善法官选任渠道和职业保障制度35
  • 4.3.4 为各类工作人员留足晋升空间35-37
  • 第5章 完善A区人民法院人员分类管理的对策思路37-47
  • 5.1 完善A区人民法院人员分类的基本框架37-39
  • 5.1.1 分类原则37
  • 5.1.2 基本框架37-39
  • 5.2 完善A区人民法院人员的分类管理模式39-42
  • 5.2.1 建立职业化的法官单独序列管理模式39-40
  • 5.2.2 建立双轨制的审判辅助人员管理模式40-41
  • 5.2.3 建立专业化的司法警察管理模式41-42
  • 5.2.4 建立服务型的司法行政人员管理模式42
  • 5.2.5 不同序列人员的交流机制42
  • 5.3 完善人员分类管理下的A区人民法院的组织架构42-44
  • 5.3.1 去除内部组织行政化问题43
  • 5.3.2 重新整合内设机构43-44
  • 5.3.3 二元权力运行机制44
  • 5.4 完善人员分类管理下的A区人民法院的审判权力运行44-47
  • 5.4.1 内部权力结构以审判权为主体45
  • 5.4.2 审判权运作以合议庭负责制为核心45-47
  • 结论47-48
  • 参考文献48-50
  • 致谢50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6条

1 王立;;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度的路径与期许[J];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5年01期

2 刘武俊;;新一轮司法改革前瞻[J];检察风云;2014年15期

3 黄斌;;人民法院司法效率状况调查分析[J];中国审判;2012年09期

4 赵典明;;浅析法院人员分类管理[J];法制与社会;2012年20期

5 李立新;;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探析——以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为背景[J];法律适用;2010年05期

6 梁三利;郭明;;法院管理模式比较——基于对英国、德国、法国的考察[J];长江师范学院学报;2010年01期

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李立新;中外法官管理制度比较研究[D];中南大学;2010年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2条

1 刘婷婷;基层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再设计[D];山东大学;2013年

2 王丽凤;我国法官职业化建设的有效路径[D];黑龙江大学;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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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8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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