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法院创新执行工作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0-10-01 14:36
依法治国是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执行是确保法律能够兑现的最后保障,法院执行工作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依法治国能否实现。随着而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法院的执行工作也受到了显著的冲击,当前,“基本解决执行难”是法院的中心工作,执行工作要适应形势需要,必须进行创新。电子政务建设对法院创新执行工作既是机遇也是挑战:电子政务对法院创新执行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又为法院创新执行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模式效应。目前国内外各地创新的实践众多,创新的方式各不相同,但相关的理论研究不足。鉴于此,本文以公共管理为视角,结合相关理论,武汉法院为研究对象,研究创新执行工作问题。文章分为五个部分:第一章介绍了创新执行工作的背景,相关的概念和理论研究基础;第二章介绍武汉法院创新执行工作的现状,包括执行工作的基本概况,创新执行工作平台建设,执行工作体制改革的情况,创新执行工作模式、手段、方式;第三章分析创新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第四章针对创新执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相应的思路与建议,即创新执行联动机制、创新开发利用信息资源、创新执行体制机制、创新执行工作的软硬件建设;第五章对本文进行总结和展望。
【学位单位】:华中科技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年份】:2018
【中图分类】:D926.22
【部分图文】:
汉法院积极运用信息技术、推进执行体制改革、创新工年的建设和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执行工作概况系统有 16 个法院,一个中级法院,下辖 15 个基层法院6.62 万人,全市城镇化率 79.77%,2017 年地区生产总值结案情况:2014 年受理执行实施案件 17430 件,结案 1015 年受理执行实施案件 25923 件,结案 20675 件,同比上 79.76%。2016 年受理执行实施案件 34437 件,结案 2868.76%;结案率 83.31%。2017 年受理执行实施案件 4258上升 31.46%、36.91%;结案率 86.21%。
17图 2-2 执行案件办理流程图行监督管理与考核机制管理与监督方式局长负责整个执行局的管理工作,并监督、指导、协调下属庭、执行团作,执行局内部实行既分工负责又统一领导,重大执行行动统一指挥、源。
执行监督主要有如下三种途径:上级单位和领导通过案件管理系统对案件进行动态实时监管,通过系统可以直接看到每个案件的办理进展、案件办理流程是否规范、有无超期处理等情况;事项审批监督,庭长、局长、庭长通过对执行案件中的相关事项进行审批,了解案件情况,对执行过程进行监督;司法监督,这一监督权由执行裁判庭行使,执行裁判团通过对执行中当事人的执行异议进行审查,做出裁定来确认执行行为是否恰当、合法。2)绩效考核方式武汉法院目前对执行法官和执行员考核的指标有:实际执行率、标的到位率、执结率、结案贡献度、结案数、裁判文书上网率、裁判文书评分、案件质量评分,所占权重分别为:20%、20%、10%、10%、15%、15%、5%、5%。书记员的考核指标:文书送达、执行记录、信息录入、卷宗整理归档、拒绝指派完成其他工作指标(该指标为负方向值),所占权重分别为:20%、40%、20%、20%、20%。以上述指标为标准每年对执行人员进行考核。
本文编号:2831569
【学位单位】:华中科技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年份】:2018
【中图分类】:D926.22
【部分图文】:
汉法院积极运用信息技术、推进执行体制改革、创新工年的建设和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执行工作概况系统有 16 个法院,一个中级法院,下辖 15 个基层法院6.62 万人,全市城镇化率 79.77%,2017 年地区生产总值结案情况:2014 年受理执行实施案件 17430 件,结案 1015 年受理执行实施案件 25923 件,结案 20675 件,同比上 79.76%。2016 年受理执行实施案件 34437 件,结案 2868.76%;结案率 83.31%。2017 年受理执行实施案件 4258上升 31.46%、36.91%;结案率 86.21%。
17图 2-2 执行案件办理流程图行监督管理与考核机制管理与监督方式局长负责整个执行局的管理工作,并监督、指导、协调下属庭、执行团作,执行局内部实行既分工负责又统一领导,重大执行行动统一指挥、源。
执行监督主要有如下三种途径:上级单位和领导通过案件管理系统对案件进行动态实时监管,通过系统可以直接看到每个案件的办理进展、案件办理流程是否规范、有无超期处理等情况;事项审批监督,庭长、局长、庭长通过对执行案件中的相关事项进行审批,了解案件情况,对执行过程进行监督;司法监督,这一监督权由执行裁判庭行使,执行裁判团通过对执行中当事人的执行异议进行审查,做出裁定来确认执行行为是否恰当、合法。2)绩效考核方式武汉法院目前对执行法官和执行员考核的指标有:实际执行率、标的到位率、执结率、结案贡献度、结案数、裁判文书上网率、裁判文书评分、案件质量评分,所占权重分别为:20%、20%、10%、10%、15%、15%、5%、5%。书记员的考核指标:文书送达、执行记录、信息录入、卷宗整理归档、拒绝指派完成其他工作指标(该指标为负方向值),所占权重分别为:20%、40%、20%、20%、20%。以上述指标为标准每年对执行人员进行考核。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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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周翠;;德国司法的电子应用方式改革[J];环球法律评论;2016年01期
2 肖建国;;信息化建设 助力打造民事执行制度新高地[J];中国审判;2015年01期
3 王亚明;;分段集约执行的实证考察与进路分析[J];岭南学刊;2014年03期
4 胡守勇;;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社会效应[J];重庆社会科学;2013年09期
5 马叶敏;郭叶;;法院信息化建设初探[J];法律文献信息与研究;2012年02期
6 中国行政管理学会课题组;;以电子政务创新推进行政改革和政府管理创新[J];中国行政管理;2011年11期
7 李妮;;打造执行流程改革利器——长宁法院院长邹碧华访谈[J];上海人大月刊;2011年10期
8 杨冰之;;当前电子政务的主要问题与思考[J];信息系统工程;2011年08期
9 童兆洪;;综合治理执行难长效机制的实践[J];人民司法;2010年13期
10 常廷彬;;论被执行财产的查明制度[J];法学杂志;2009年03期
本文编号:2831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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