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实证研究
发布时间:2020-11-02 02:21
在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四项改革中,司法责任制改革居于核心地位,而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又是推进司法责任制的先导性改革。本文主要以司法人员管理为依据,重点分析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解决措施。第一章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的概述。主要分析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的制度沿革、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类型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理论基础。从制度沿革来看,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一直在传承中发展,其发展体现在,检察人员类别在不断变化、各类人员的比例在不断明确,到2013年《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意见》出台,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人员的员额比例基本划定。从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的类型来看,以主诉检察官为探索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本土实践和以比例制及专业区划为导向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域外经验,在学习借鉴中不断融合。从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的理论基础来看,提升司法公信力、推动检察工作去行政化、提升检察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精英化水平是检察人员分类改革的主要动因。第二章对检察人员分类管理进行实证分析。以G省以及G省J市检察人员分类管理为实证样本,分析员额检察官遴选制度设计实证分析、入额检察官情况及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分类定岗情况。从员额检察制度设计来看,考试加考核的制度设计,整体上都符合将检察人员引向司法办案一线的初衷。通过制度设计,检委会委员通过考核方式基本上均能进入员额制检察官序列。考核内容设计与行政干部选拔方式类似,强化了组织对员额制检察官的选任权。考试的方式对于年轻的检察人员而言较为有利,但考试方式只是占据30%的分值,考试的作用一定程度上被稀释。从遴选出的员额制检察官实际情况来看,进入员额检察官序列的院领导比例整体在预设的制度框架内,不少司法行政部门检察人员进入检察官员额序列。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的分类定岗工作整体上遵循了“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过渡期原则。人员分类定岗后,办案组织进行了面上设计。第三章剖析了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取得一定的成绩,但同时存在检察队伍产生“离心”倾向,凝聚力弱化,检察人员工作自主自决性不强,遴选委员会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谁办案谁负责”尚未得到彻底落实等问题;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检察人员身份的适应性和利益分配机制的调整,员额检察官能力的适应性,遴选委员会制度机制尚不完善,“责任检察官”的理念和配套措施有待提升完善。第四章对完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提出了具体对策。破解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存在的问题,必须要建立健全司法责任制改革相关配套政策,如推进检察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政策落实、推进职务序列改革政策落实。要积极组建新型办案团队、健全司法监管机制等配套改革,形成与落实司法责任制相匹配的工作组织形式。要以专业化适当分离或者以机构整合为导向,推进内设机构改革。要着力健全以绩效考评为指挥棒的司法责任制促进机制,要完善权力清单,健全引导机制,要完善绩效考评体系,健全激励机制,推动司法责任制落地见效。要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增强检察人员凝聚力。
【学位单位】:江西财经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年份】:2018
【中图分类】:D926.3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的概述
(一)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沿革
(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的类型
1.类型一:以主诉检察官为典型的本土实践
2.类型二:以比例制和专业区划为导向的域外经验
(三)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的理论基础
1.对司法行政化的遏制
2.检察权属性的争议
3.检察权行政化表现
4.推动司法人员专业化职业化精英化
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的实证分析
(一)员额检察官遴选制度设计实证分析
1.实证分析样本说明
2.员额检察官遴选程序及总体制度设计
3.员额检察官遴选方式具体分析
(二)员额检察官情况实证分析
1.院领导进入员额检察官序列情况
2.综合行政部门检察人员进入员额检察官序列情况
(三)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分类定岗实证分析
1.总体制度设计
2.定岗情况
3.办案组织设置情况
三、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存在的问题
1.检察队伍产生“离心”倾向,凝聚力弱化
2.检察人员工作的自主性自决性有待提高
3.员额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没有发挥预期作用
4.“谁办案谁负责”尚未得到彻底落实
(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身份适应性和利益分配机制调整的根本原因
2.能力适应性是关键原因
3.遴选委员会制度机制尚不完善
4.“责任检察官”的理念和配套措施有待提升完善
四、完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的对策
(一)要加快落实职业保障政策
(二)要深化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
(三)深化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
(四)健全以绩效考评为指挥棒的司法责任制促进机制
(五)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增强三类人员凝聚力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本文编号:2866433
【学位单位】:江西财经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年份】:2018
【中图分类】:D926.3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的概述
(一)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沿革
(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的类型
1.类型一:以主诉检察官为典型的本土实践
2.类型二:以比例制和专业区划为导向的域外经验
(三)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的理论基础
1.对司法行政化的遏制
2.检察权属性的争议
3.检察权行政化表现
4.推动司法人员专业化职业化精英化
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的实证分析
(一)员额检察官遴选制度设计实证分析
1.实证分析样本说明
2.员额检察官遴选程序及总体制度设计
3.员额检察官遴选方式具体分析
(二)员额检察官情况实证分析
1.院领导进入员额检察官序列情况
2.综合行政部门检察人员进入员额检察官序列情况
(三)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分类定岗实证分析
1.总体制度设计
2.定岗情况
3.办案组织设置情况
三、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存在的问题
1.检察队伍产生“离心”倾向,凝聚力弱化
2.检察人员工作的自主性自决性有待提高
3.员额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没有发挥预期作用
4.“谁办案谁负责”尚未得到彻底落实
(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身份适应性和利益分配机制调整的根本原因
2.能力适应性是关键原因
3.遴选委员会制度机制尚不完善
4.“责任检察官”的理念和配套措施有待提升完善
四、完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的对策
(一)要加快落实职业保障政策
(二)要深化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
(三)深化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
(四)健全以绩效考评为指挥棒的司法责任制促进机制
(五)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增强三类人员凝聚力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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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866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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