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的实践、问题与对策
发布时间:2021-01-31 04:48
近二十年来,我国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逐渐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和多元化的建设模式,但仍存在着范围界定不统一、法律职业组织的自治度不高、各法律职业的伦理规范差距较大等诸多问题。对此,应当采取有力的对策措施,包括合理界定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范围、加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的顶层设计、提高法律职业组织的自治度、优化法律职业间的互动交流机制、构建统一的法律职业伦理等,以促进我国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设和发展。
【文章来源】: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0,38(05)CSSCI
【文章页数】:10 页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法官离职现象评析——以广州法院为样本[J]. 舒扬. 法治论坛. 2016(04)
[2]论法律职业共同体[J]. 王公义. 中国司法. 2016(01)
[3]法律职业互动:现状、困境与出路——以法官、检察官、律师为样本的分析[J]. 谭世贵,王建林. 杭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02)
[4]法律职业共同体引论[J]. 张文显,卢学英. 法制与社会发展. 2002(06)
本文编号:3010235
【文章来源】: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0,38(05)CSSCI
【文章页数】:10 页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法官离职现象评析——以广州法院为样本[J]. 舒扬. 法治论坛. 2016(04)
[2]论法律职业共同体[J]. 王公义. 中国司法. 2016(01)
[3]法律职业互动:现状、困境与出路——以法官、检察官、律师为样本的分析[J]. 谭世贵,王建林. 杭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02)
[4]法律职业共同体引论[J]. 张文显,卢学英. 法制与社会发展. 2002(06)
本文编号:301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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