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1-02-25 23:48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综合国力也在快速提高。与此同时,许多环境问题也随之产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社会公共问题愈加严重。到目前为止,面对当下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现状,国家已经出台了多部法律文件,其目的是鼓励检察院作为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主体。检察院是宪法所明确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与其他提起诉讼的主体相比较,由检察院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具有非常显著的优势。本文首先对检察院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概念及理论基础进行回顾,探讨赋予检察院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理论意义、现实需要,进而得出该诉讼是符合我国宪法所蕴含的法理基础的。后又通过将国家目前已经出台的文件与《民事诉讼法》、《民诉法解释》等法律法规中有关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相关制度作比较等,并结合国内的司法实践中的问题进一步分析检察院作为诉讼主体在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中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如在省垂管的大背景下如何确保检察院对环保行政机关的有效管辖权问题和诉讼中双方举证责任的分配问题等。最后,本文针对检察院在提起诉讼中可能面临的问题进行分析并试图给出解决方法。
【文章来源】:烟台大学山东省
【文章页数】:35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检察院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概述
第一节 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概念
第二节 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特征
一、原告主体具有广泛性
二、被告主体具有特定性
三、诉讼本身的特征
第三节 诉讼主体资格的法理基础与现实需要
一、法理基础
二、现实需要
第二章 检察院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现状
第一节 检察院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立法现状
一、检察院职能定位
二、案件范围
第二节 检察院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司法现状
第三章 我国检察院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存在的问题
第一节 省垂管制度下基层检察院的管辖权受到挑战
第二节 证明责任的规定存在立法上的空白
第三节 诉前程序不完善
第四章 完善我国检察院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建议
第一节 进一步完善立法
第二节 促进省垂管背景下基层检察院起诉权的有效行使
一、赋予有效管辖权
(一)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
(二)简化诉讼材料,确保诉讼效率
(三)实行跨行政区域管辖和指定管辖制度相结合
二、明确环保行政机关独立诉讼主体地位
第三节 完善诉讼中举证责任分配制度
一、举证责任倒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环保行政部门的举证责任
三、检察院的举证责任
第四节 完善诉前程序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本文编号:3051758
【文章来源】:烟台大学山东省
【文章页数】:35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检察院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概述
第一节 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概念
第二节 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特征
一、原告主体具有广泛性
二、被告主体具有特定性
三、诉讼本身的特征
第三节 诉讼主体资格的法理基础与现实需要
一、法理基础
二、现实需要
第二章 检察院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现状
第一节 检察院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立法现状
一、检察院职能定位
二、案件范围
第二节 检察院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司法现状
第三章 我国检察院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存在的问题
第一节 省垂管制度下基层检察院的管辖权受到挑战
第二节 证明责任的规定存在立法上的空白
第三节 诉前程序不完善
第四章 完善我国检察院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建议
第一节 进一步完善立法
第二节 促进省垂管背景下基层检察院起诉权的有效行使
一、赋予有效管辖权
(一)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
(二)简化诉讼材料,确保诉讼效率
(三)实行跨行政区域管辖和指定管辖制度相结合
二、明确环保行政机关独立诉讼主体地位
第三节 完善诉讼中举证责任分配制度
一、举证责任倒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环保行政部门的举证责任
三、检察院的举证责任
第四节 完善诉前程序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本文编号:3051758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gongjianfalunwen/30517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