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员额退出机制的理性构建
发布时间:2021-02-27 03:36
构建检察官员额退出机制,既是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应有之义,也是实现检察官员额科学管理的内在要求,同时也是解决现实问题的关键举措。透过对广东、山西、内蒙古试点改革地区的实践探索,寻求有益的经验教训。在具体构建我国检察官员额退出机制时,应当明确检察官退出员额的情形、建立健全检察官员额退出程序,并完善员额检察官考核测评体系、员额退出后工资流转机制等相关配套措施,以便实现我国检察官员额制的健康发展。
【文章来源】: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28(01)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一、概念探析:检察官员额退出机制
二、价值基础:检察官员额退出机制的生成逻辑
(一)退出机制是推进司法改革的应有之义
(二)退出机制是实现科学管理的内在要求
(三)退出机制是解决现实问题的关键举措
三、实践探索:检察官员额退出机制的本土化经验
(一)广东
(二)山西
(三)内蒙古
(四)地方实践的简要评析
四、进路探究:检察官员额退出机制的构建路径
(一)分类明确员额检察官退出情形
(二)严格设定员额检察官退出程序
(三)相关配套措施的跟进
1.建立科学合理的员额检察官考核测评体系
2.健全检察官的职业保障机制
3.完善检察官退出员额后管理措施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试论建立健全司法绩效考核制度[J]. 龙宗智. 政法论坛. 2018(04)
[2]司法体制改革的前沿问题[J]. 陈卫东. 人民检察. 2017(24)
[3]构建合理、有效、协调的员额检察官退出制度[J]. 龙宗智,符尔加. 人民检察. 2017(22)
[4]司法改革转型期的失序困境及其克服——以司法员额制和司法责任制为考察对象[J]. 吴洪淇. 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7(03)
[5]员额检察官单方退出需解决好三个问题[J]. 林国强. 人民检察. 2016(23)
本文编号:3053626
【文章来源】: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28(01)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一、概念探析:检察官员额退出机制
二、价值基础:检察官员额退出机制的生成逻辑
(一)退出机制是推进司法改革的应有之义
(二)退出机制是实现科学管理的内在要求
(三)退出机制是解决现实问题的关键举措
三、实践探索:检察官员额退出机制的本土化经验
(一)广东
(二)山西
(三)内蒙古
(四)地方实践的简要评析
四、进路探究:检察官员额退出机制的构建路径
(一)分类明确员额检察官退出情形
(二)严格设定员额检察官退出程序
(三)相关配套措施的跟进
1.建立科学合理的员额检察官考核测评体系
2.健全检察官的职业保障机制
3.完善检察官退出员额后管理措施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试论建立健全司法绩效考核制度[J]. 龙宗智. 政法论坛. 2018(04)
[2]司法体制改革的前沿问题[J]. 陈卫东. 人民检察. 2017(24)
[3]构建合理、有效、协调的员额检察官退出制度[J]. 龙宗智,符尔加. 人民检察. 2017(22)
[4]司法改革转型期的失序困境及其克服——以司法员额制和司法责任制为考察对象[J]. 吴洪淇. 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7(03)
[5]员额检察官单方退出需解决好三个问题[J]. 林国强. 人民检察. 2016(23)
本文编号:3053626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gongjianfalunwen/30536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