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世后我国法律服务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1-04-17 06:01
作为专业服务的一种,法律服务在入世后如何迎接挑战、完善自我;如何进行市场开放,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律师行业如何增强其自身竞争力,迎接国外同行挑战;法律服务制度如何调整,并与WTO规则接轨等等一系列法律服务新问题,目前日益成为法学界迫切要解决的课题之一。 从属于服务贸易中的法律服务,当然地应该遵守世贸组织的一揽子协议,尤其是《服务贸易总协定》,我国的法律服务市场面对入世后国外同行的涌入,只有在遵守国际规则的前提下,不断增强综合素质,提高国际竞争力,才可以在逐渐开放法律服务市场的同时,立于不败之地;同时对当前国内法律服务市场进行部分保护,有计划地、有步骤地开放市场,不断完善对国外法律服务机构的监管制度,并勇敢地走出国门,参与全球的法律服务。 本文从我国法律服务市场的基本现状入手,指出目前我国法律服务开放存在的问题,其次介绍了国外法律服务的开放程度及相关立法,然后对WTO体制下的法律服务贸易作了详细探讨,并指出我国法律服务在入世后将会受到的影响和冲击,最后,对入世后法律服务市场的完善和我国法律服务制度的调整阐述了自己的见解。以期抛砖引玉,引起相关人士重视,来共同发展我国法律服务市场...
【文章来源】:大连海事大学辽宁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95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引言
第1章 法律服务概况
1.1 法律服务的内涵
1.2 法律服务表现形式
1.3 国际化的法律服务
1.3.1 过境提供
1.3.2 境外消费
1.3.3 商业存在
1.3.4 自然人流动
1.4 电子化的法律服务
1.5 法律服务提供的主体
第2章 我国法律服务业与法律服务市场
2.1 我国法律服务业的发展
2.1.1 萌芽时期
2.1.2 发展初期
2.1.3 全面发展时期
2.1.4 国家司法考试时期
2.2 我国法律服务业与法律服务市场现状
2.2.1 法律服务主体的变化
2.2.2 业务领域不断拓宽
2.3 我国法律服务业与法律服务市场存在的问题
2.3.1 律师地位的问题
2.3.2 法律服务业的竞争力不强
2.3.3 法律服务业缺乏有效宏观调控和支持
2.4 我国法律服务业与法律服务市场的开放现状
2.4.1 我国法律服务的对外开放
2.4.2 对外开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第3章 国外法律服务的开放及立法概括
3.1 国外法律服务现状
3.2 各国法律服务贸易立法
3.2.1 英国
3.2.2 美国
3.2.3 日本
3.2.4 德国
3.2.5 法国
3.2.6 加拿大
第4章 WTO体制下的法律服务贸易
4.1 WTO体制下的多边服务贸易规则
4.1.1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主要内容
4.1.2 其他相关附录及协议
4.2 WTO成员方法律服务的承诺情况
4.3 国际法律服务贸易壁垒
4.3.1 市场准入
4.3.2 国民待遇
4.3.3 居住要求
4.3.4 执业资格的取得
4.3.5 职业道德要求
第5章 WTO对中国法律服务的影响和冲击
5.1 WTO对中国经济的整体影响
5.2 WTO为中国法律服务业带来的机遇
5.2.1 法律服务的执业环境得到改善
5.2.2 法律服务需求日益增长
5.2.3 促进法律服务业增强竞争力
5.2.4 法律服务业国际化进程加速
5.3 WTO对中国法律服务带来的冲击
5.3.1 对司法管理部门的冲击
5.3.2 对律师事务所的冲击
5.3.3 对法律服务人才的冲击
第6章 入世后我国法律服务市场的完善
6.1 入世后我国法律服务市场的保护
6.2 增强法律服务提供主体的竞争力
6.2.1 完善律师行业的进入制度
6.2.2 调整律师类别
6.2.3 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的力度
6.2.4 实行专业律师评定制度
6.2.5 实行中国律师责任保险制度
6.3 完善律师事务所的管理体制
6.3.1 建立以公司化经营为主的多元化律师事务所格局
6.3.2 实现律师事务所的联合与重组
6.3.3 扩大律师事务所规模和提高专业化分工水准
6.3.4 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6.3.5 改革律师事务所收费制度
6.3.6 律师事务所真正融入商业活动
6.3.7 将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标准引入事务所管理体制
6.4 进一步开拓法律服务市场
6.4.1 提供系列法律服务
6.4.2 加强我国法律服务的宣传
6.4.3 拓宽WTO服务领域
6.5 完善法律服务市场的宏观管理
6.5.1 加强行业协会的自律管理
6.5.2 协调其他相关政策为法律服务业服务
第7章 入世后我国法律服务制度的完善
7.1 入世后我国法律服务规则调整的必要性
7.1.1 我国法律服务的立法现状
7.1.2 法律服务规则调整的必要性
7.2 外国法律服务提供者在华执业管理法规的完善
7.2.1 自法律服务市场初步开放以来的有关立法
7.2.2 允许外国律师在华执业的有利影响
7.2.3 《关于外国律师事务所在中国境内设立办事处的暂行规定》
7.2.4 我国入世对法律服务的开放承诺
7.2.5 《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
7.2.6 新旧法规对比及完善建议
7.2.7 相关立法建议
第8章结论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致谢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WTO体制下日本律师业的变化[J]. 裘索. 政治与法律. 2000(03)
[2]律师与法治[J]. 陈岚. 律师世界. 1998(03)
[3]扶桑归来话交流──一个中国律师赴日交流的研修报告[J]. 文柳山. 中国律师. 1998(03)
[4]美国律师事务所运行机制及思考[J]. 吴宇平,王荣康. 中国律师. 1997(09)
[5]律师事务所应向规模化方向发展[J]. 朱凯,李业斌. 律师世界. 1997(08)
[6]二十一世纪的律师国际化和WTO、OECD的律师服务自由化[J]. 川村明,鲍荣振. 中国律师. 1997(08)
[7]中国律师进军国际互联网[J]. 则行. 中国律师. 1997(07)
[8]律师事务所赔偿责任制探索[J]. 潘家永. 律师世界. 1997(05)
[9]应建立律师职业责任保险制度[J]. 李国海. 律师世界. 1997(02)
[10]英国律师制度评介[J]. 袁发强. 律师世界. 1997(01)
本文编号:3142933
【文章来源】:大连海事大学辽宁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95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引言
第1章 法律服务概况
1.1 法律服务的内涵
1.2 法律服务表现形式
1.3 国际化的法律服务
1.3.1 过境提供
1.3.2 境外消费
1.3.3 商业存在
1.3.4 自然人流动
1.4 电子化的法律服务
1.5 法律服务提供的主体
第2章 我国法律服务业与法律服务市场
2.1 我国法律服务业的发展
2.1.1 萌芽时期
2.1.2 发展初期
2.1.3 全面发展时期
2.1.4 国家司法考试时期
2.2 我国法律服务业与法律服务市场现状
2.2.1 法律服务主体的变化
2.2.2 业务领域不断拓宽
2.3 我国法律服务业与法律服务市场存在的问题
2.3.1 律师地位的问题
2.3.2 法律服务业的竞争力不强
2.3.3 法律服务业缺乏有效宏观调控和支持
2.4 我国法律服务业与法律服务市场的开放现状
2.4.1 我国法律服务的对外开放
2.4.2 对外开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第3章 国外法律服务的开放及立法概括
3.1 国外法律服务现状
3.2 各国法律服务贸易立法
3.2.1 英国
3.2.2 美国
3.2.3 日本
3.2.4 德国
3.2.5 法国
3.2.6 加拿大
第4章 WTO体制下的法律服务贸易
4.1 WTO体制下的多边服务贸易规则
4.1.1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主要内容
4.1.2 其他相关附录及协议
4.2 WTO成员方法律服务的承诺情况
4.3 国际法律服务贸易壁垒
4.3.1 市场准入
4.3.2 国民待遇
4.3.3 居住要求
4.3.4 执业资格的取得
4.3.5 职业道德要求
第5章 WTO对中国法律服务的影响和冲击
5.1 WTO对中国经济的整体影响
5.2 WTO为中国法律服务业带来的机遇
5.2.1 法律服务的执业环境得到改善
5.2.2 法律服务需求日益增长
5.2.3 促进法律服务业增强竞争力
5.2.4 法律服务业国际化进程加速
5.3 WTO对中国法律服务带来的冲击
5.3.1 对司法管理部门的冲击
5.3.2 对律师事务所的冲击
5.3.3 对法律服务人才的冲击
第6章 入世后我国法律服务市场的完善
6.1 入世后我国法律服务市场的保护
6.2 增强法律服务提供主体的竞争力
6.2.1 完善律师行业的进入制度
6.2.2 调整律师类别
6.2.3 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的力度
6.2.4 实行专业律师评定制度
6.2.5 实行中国律师责任保险制度
6.3 完善律师事务所的管理体制
6.3.1 建立以公司化经营为主的多元化律师事务所格局
6.3.2 实现律师事务所的联合与重组
6.3.3 扩大律师事务所规模和提高专业化分工水准
6.3.4 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6.3.5 改革律师事务所收费制度
6.3.6 律师事务所真正融入商业活动
6.3.7 将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标准引入事务所管理体制
6.4 进一步开拓法律服务市场
6.4.1 提供系列法律服务
6.4.2 加强我国法律服务的宣传
6.4.3 拓宽WTO服务领域
6.5 完善法律服务市场的宏观管理
6.5.1 加强行业协会的自律管理
6.5.2 协调其他相关政策为法律服务业服务
第7章 入世后我国法律服务制度的完善
7.1 入世后我国法律服务规则调整的必要性
7.1.1 我国法律服务的立法现状
7.1.2 法律服务规则调整的必要性
7.2 外国法律服务提供者在华执业管理法规的完善
7.2.1 自法律服务市场初步开放以来的有关立法
7.2.2 允许外国律师在华执业的有利影响
7.2.3 《关于外国律师事务所在中国境内设立办事处的暂行规定》
7.2.4 我国入世对法律服务的开放承诺
7.2.5 《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
7.2.6 新旧法规对比及完善建议
7.2.7 相关立法建议
第8章结论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致谢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WTO体制下日本律师业的变化[J]. 裘索. 政治与法律. 2000(03)
[2]律师与法治[J]. 陈岚. 律师世界. 1998(03)
[3]扶桑归来话交流──一个中国律师赴日交流的研修报告[J]. 文柳山. 中国律师. 1998(03)
[4]美国律师事务所运行机制及思考[J]. 吴宇平,王荣康. 中国律师. 1997(09)
[5]律师事务所应向规模化方向发展[J]. 朱凯,李业斌. 律师世界. 1997(08)
[6]二十一世纪的律师国际化和WTO、OECD的律师服务自由化[J]. 川村明,鲍荣振. 中国律师. 1997(08)
[7]中国律师进军国际互联网[J]. 则行. 中国律师. 1997(07)
[8]律师事务所赔偿责任制探索[J]. 潘家永. 律师世界. 1997(05)
[9]应建立律师职业责任保险制度[J]. 李国海. 律师世界. 1997(02)
[10]英国律师制度评介[J]. 袁发强. 律师世界. 1997(01)
本文编号:3142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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