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应用于司法实务的谦抑思考
发布时间:2021-04-21 22:10
人工智能技术是当下的热门话题,有关领域的研究也炙手可热。然而这一项技术于法学之应用,特别是司法实务领域却一直不温不火。实际运用当中,也仅限于效率性信息检索、公正性辅助审判与多元化纠纷解决等系统,未能发挥其真正之"智能"。当下困局的产生是在算法层面人工智能于实务领域推理原理所致,它先决性地为这一项技术的运用设置了固有限度,阻碍我们进一步前进。因此本文将从人工智能应用于司法实务领域的发展现状出发,分析其推理原理,进而探寻及论证其限度产生原因,并思考破局解困之道,前瞻其发展。
【文章来源】: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 2020,(01)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导言
二、人工智能技术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现状
(一)效率性信息检索系统
(二)公正性辅助审判系统
(三)多元化纠纷解决系统
三、司法辅助算法推理原理分析
(一)大前提的设定
(二)小前提事实的提取
(三)法律事实的导出
(四)证据的提交与检验
四、人工智能应用于司法实践的路径、限度和展望
(一)司法实务运用人工智能的路径
(二)司法实务运用人工智能的局限性
(三)明确人工智能辅助性的地位
(四)人工智能独立判断存在的风险
(五)人工智能新推理模式前瞻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法律之道[J]. O.W.霍姆斯,许章润. 环球法律评论. 2001(03)
本文编号:3152578
【文章来源】: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 2020,(01)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导言
二、人工智能技术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现状
(一)效率性信息检索系统
(二)公正性辅助审判系统
(三)多元化纠纷解决系统
三、司法辅助算法推理原理分析
(一)大前提的设定
(二)小前提事实的提取
(三)法律事实的导出
(四)证据的提交与检验
四、人工智能应用于司法实践的路径、限度和展望
(一)司法实务运用人工智能的路径
(二)司法实务运用人工智能的局限性
(三)明确人工智能辅助性的地位
(四)人工智能独立判断存在的风险
(五)人工智能新推理模式前瞻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法律之道[J]. O.W.霍姆斯,许章润. 环球法律评论. 2001(03)
本文编号:3152578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gongjianfalunwen/31525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