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立法与少年司法制度的发展趋势
发布时间:2021-05-19 01:25
自从1899年美国伊利诺伊州制定少年法庭法和建立少年司法制度以来,青少年立法与少年司法制度蓬勃地发展起来。归纳起来,大致可以分为五种状况:一是从青少年法规的内容来看,由单纯的司法消极预防转变为对青少年进行积极保护;二是青少年立法与少年司法制度向"司法福利"发展;三是青少年立法与少年司法制度向成年人发展;四是青少年立法与少年司法制度对少年犯处理向社会化和多样化发展;五是将危害少年的成年人犯罪特别规定为青少年法规的主要内容,借以保护少年。
【文章来源】:青少年犯罪问题. 2012,(06)CSSCI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由单纯的司法消极预防转变为对青少年进行积极保护
二、青少年立法与少年司法制度向“司法福利”发展
三、青少年立法与少年司法制度向成人化发展
四、立法及少年司法制度对少年犯处理向社会化和多样化发展
第一, 以社会为基础的矫正。
第二, 赔偿损失。
第三, 保护观察。
第四, 司法外处遇。
五、特别规定危害少年的成年人犯罪
本文编号:3194845
【文章来源】:青少年犯罪问题. 2012,(06)CSSCI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由单纯的司法消极预防转变为对青少年进行积极保护
二、青少年立法与少年司法制度向“司法福利”发展
三、青少年立法与少年司法制度向成人化发展
四、立法及少年司法制度对少年犯处理向社会化和多样化发展
第一, 以社会为基础的矫正。
第二, 赔偿损失。
第三, 保护观察。
第四, 司法外处遇。
五、特别规定危害少年的成年人犯罪
本文编号:3194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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