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调查令的现状考察与制度完善
发布时间:2021-06-28 15:57
目前,律师调查令制度虽能部分满足诉讼当事人调查取证的需求,但实践中仍然存在规范、适用、效力等层面上的制度困局,进一步完善调查令的架构以实现其制度价值,无疑是当前重点课题。针对立法保障不足、内容规定欠缺、程序事项不规范、惩戒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律师调查令的完善路径可为:首先从理论上对律师调查令厘清定位,按其价值追求与内在逻辑,在镜鉴域外先进经验基础上加以完善;其次以法定化、关联性、救济性原则为前提,明确律师调查令适用范围,从程序设计、效力保障、配套措施等方面予以重点完善。
【文章来源】: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2020,36(03)
【文章页数】:11 页
【文章目录】:
一、律师调查令制度之现实困局
(一)立法保障明显不足
(二)基础内容规定欠缺
(三)程序事项亟待规范
(四)惩戒机制尚不健全
二、律师调查令制度的理性逻辑
(一)律师调查令之价值衡量
1.平衡价值
2.效率价值
3.实践价值
4.职业价值
(二)律师调查令的内在机理辨析
1.律师调查令的性质内涵与属性界定
2.律师调查令的功能定位与制度特征
(三)域外律师调查令制度之考察借鉴
1.大陆法系的“文书提出命令”与英美法系的“证据开示”
(1)“文书提出命令”制度
(2)“证据开示”制度
2.域外律师调查令制度对我国的镜鉴
三、律师调查令制度之进路完善
(一)律师调查令的指导原则与适用范围
1.律师调查令建构的基本原则
2.律师调查令制度的适用范围
第一,基本范围。
第二,刚性排除。
(二)程序设计:律师调查令的机制流程
1.律师申请
第一,调查令申请人。
第二,被调查人。
第三,申请时限。
第四,明确申请事项。
2.法院审查
第一,审查主体。
第二,审查方式。
第三,审查流程。
第四,审查时限。
3.调取证据
第一,持令调查。
第二,调查反馈。
(三)效力保障:律师调查令的惩戒体系
1.证据调查的强制效力
2.调查令滥用的规制效力
(四)相关建构:律师调查令的配套措施
1.确立调查令文书样式
2.明确律师调查费的分担规则
3.律师调查令的信息化机制
4.加大律师调查令司法宣传与社会协作力度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重提民事诉讼中的“庭审中心主义”——兼论20年来民事司法改革之轮回与前途[J]. 蒋惠岭,杨小利. 法律适用. 2015(12)
[2]我国民事庭审阶段化构造再认识[J]. 段文波. 中国法学. 2015(02)
[3]论英美法系国家的民事诉讼证据收集制度[J]. 郭妍琼. 企业导报. 2010(04)
[4]证据协力义务之比较法分析[J]. 占善刚. 法学研究. 2008(05)
[5]调查令制度的法律属性与完善建议[J]. 汤啸天,张进德,江晨,梁玉超. 法律适用. 2008(07)
[6]律师权利保障若干问题思考[J]. 林鸿. 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4(04)
硕士论文
[1]律师调查令制度构建研究[D]. 蔡青.湖南师范大学 2017
[2]民事诉讼中建立律师调查令制度研究[D]. 刘阳.云南大学 2016
[3]论我国民事诉讼中律师调查令制度的构建[D]. 崔春晓.广西师范大学 2016
本文编号:3254615
【文章来源】: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2020,36(03)
【文章页数】:11 页
【文章目录】:
一、律师调查令制度之现实困局
(一)立法保障明显不足
(二)基础内容规定欠缺
(三)程序事项亟待规范
(四)惩戒机制尚不健全
二、律师调查令制度的理性逻辑
(一)律师调查令之价值衡量
1.平衡价值
2.效率价值
3.实践价值
4.职业价值
(二)律师调查令的内在机理辨析
1.律师调查令的性质内涵与属性界定
2.律师调查令的功能定位与制度特征
(三)域外律师调查令制度之考察借鉴
1.大陆法系的“文书提出命令”与英美法系的“证据开示”
(1)“文书提出命令”制度
(2)“证据开示”制度
2.域外律师调查令制度对我国的镜鉴
三、律师调查令制度之进路完善
(一)律师调查令的指导原则与适用范围
1.律师调查令建构的基本原则
2.律师调查令制度的适用范围
第一,基本范围。
第二,刚性排除。
(二)程序设计:律师调查令的机制流程
1.律师申请
第一,调查令申请人。
第二,被调查人。
第三,申请时限。
第四,明确申请事项。
2.法院审查
第一,审查主体。
第二,审查方式。
第三,审查流程。
第四,审查时限。
3.调取证据
第一,持令调查。
第二,调查反馈。
(三)效力保障:律师调查令的惩戒体系
1.证据调查的强制效力
2.调查令滥用的规制效力
(四)相关建构:律师调查令的配套措施
1.确立调查令文书样式
2.明确律师调查费的分担规则
3.律师调查令的信息化机制
4.加大律师调查令司法宣传与社会协作力度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重提民事诉讼中的“庭审中心主义”——兼论20年来民事司法改革之轮回与前途[J]. 蒋惠岭,杨小利. 法律适用. 2015(12)
[2]我国民事庭审阶段化构造再认识[J]. 段文波. 中国法学. 2015(02)
[3]论英美法系国家的民事诉讼证据收集制度[J]. 郭妍琼. 企业导报. 2010(04)
[4]证据协力义务之比较法分析[J]. 占善刚. 法学研究. 2008(05)
[5]调查令制度的法律属性与完善建议[J]. 汤啸天,张进德,江晨,梁玉超. 法律适用. 2008(07)
[6]律师权利保障若干问题思考[J]. 林鸿. 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4(04)
硕士论文
[1]律师调查令制度构建研究[D]. 蔡青.湖南师范大学 2017
[2]民事诉讼中建立律师调查令制度研究[D]. 刘阳.云南大学 2016
[3]论我国民事诉讼中律师调查令制度的构建[D]. 崔春晓.广西师范大学 2016
本文编号:3254615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gongjianfalunwen/32546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