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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官的民事证据司法裁量权

发布时间:2021-07-13 18:16
  长期以来,虽然中国一直不愿意正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问题,但是审判实践中,尤其是法官在适用证据规则的过程中,司法裁量权表现得更为突出。司法裁量的出现,本身是为了填补制定法的缺陷,如滞后性、僵硬性等,因为社会一直在不断的变化和发展,制定法无法适应或者说滞后于社会的这一变化和发展。司法裁量的出现恰恰符合这一要求而予以弥补。它有力的促进了司法的发展,同时也更能促进裁判结果趋向于客观真实。然而司法裁量的无限制的运用,也会产生副作用,尤其是容易导致腐败。司法裁量的出现本身并不必然导致腐败,而只有在被滥用之后才‘必然导致腐败。因此,法官应合理行使司法裁量权,以分配和平衡正义。本文首先论述司法裁量权在民事证据规则适用中的内涵及价值体现。第二部分主要审判实践的角度来论述法官关于民事证据司法裁量权的现状及思考,这一部分是全文的重心所在,从举证、质证、认证这三方面来谈司法裁量权的现状及思考。最后论述法官关于民事证据司法裁量权的滥用及控制。笔者希望通过对法官关于民事证据司法裁量权的研究,抛砖引玉,引起大家对这一问题的思考。 

【文章来源】:湘潭大学湖南省

【文章页数】:26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绪论
第2章 法官的民事证据司法裁量权的内涵及价值体现
    2.1 法官的民事证据司法裁量权的内涵
    2.2 法官的民事证据司法裁量权的价值体现
第3章 法官的民事证据司法裁量权的运作现状及思考
    3.1 举证环节中的司法裁量
    3.2 质证环节中的司法裁量
    3.3 认证环节中的司法裁量
第4章 法官的民事证据司法裁量权的滥用及控制
    4.1 法官的民事证据司法裁量权的滥用
    4.2 法官的民事证据司法裁量权的控制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诉讼真实与证明标准改革[J]. 陈光中,李玉华,陈学权.  政法论坛. 2009(02)
[2]司法改革视野下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规制与监督[J]. 雷鑫.  行政与法. 2006(02)
[3]论法官心证的客观化[J]. 肖建华.  金陵法律评论. 2002(01)



本文编号:3282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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