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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丽水不动产继承告知承诺制试点示范区——公证参与告知承诺制登记创新实践

发布时间:2021-10-08 20:59
  在丽水推开的不动产继承登记告知承诺制试点中,登记机关仅凭申请人的承诺,在没有完全打通的数据共享资源进行告知承诺登记的试点实践存在诸多壁垒和潜在风险,将不具备专属调查权的部分职能定制外包给具备多年经验积累优势的公证机构完成并出具调查报告,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现资源融合、优势互补,这种做法有深刻的实践意义。采取"承诺事实+委托调查"是推开丽水不动产继承登记告知承诺制试点的先行尝试,也是丽水试点改革先行示范区中得出最具成效的经验启示。 

【文章来源】:中国公证. 2020,(07)

【文章页数】:6 页

【部分图文】:

打造丽水不动产继承告知承诺制试点示范区——公证参与告知承诺制登记创新实践


非公证继承登记

打造丽水不动产继承告知承诺制试点示范区——公证参与告知承诺制登记创新实践


2019年7月至2020年7月丽水市区继承登记量化表

打造丽水不动产继承告知承诺制试点示范区——公证参与告知承诺制登记创新实践


丽水市不动产继承登记告知承诺制登记条件表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告知承诺制”在公证实务中运用的可行性分析[J]. 王晓燕.  法制与社会. 2021(24)
[2]不动产继承登记难题解决的逻辑进路[J]. 冯涛.  居业. 2021(08)
[3]关于不动产登记法律适用问题的思考与分析[J]. 卞森林.  法制博览. 2020(34)



本文编号:3424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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