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法说理规范化:检察产品由“过得去”到“求极致”嬗变的重要抓手
发布时间:2021-10-11 13:58
<正>最高人民检察院2019年12月修订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下简称《刑诉规则》)坚持问题导向、回应群众关切,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释法说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例如,《刑诉规则》第五十二条规定,对辩护律师申请检察机关收集、调取证据,决定不予收集、调取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办案部门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办结控告、申诉案件,并做好释法说理工作,等等。从对象上看,释法说理实现了由主要针对申诉信访人的单一对象向针对所有诉讼参与人,侦查、调查机关等多元对象演进;从环节上看,释法说理由主要集中于对审查结论的释明向刑事诉讼全流程演进;从内容上看,释法说理由简单归纳结论向具体阐明释清演进;从规范性上看,释法说理由检察机关的一般工作规定向更具刚性更具操作性的司法解释演进。
【文章来源】:人民检察. 2020,(09)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释法说理:为何要由“过得去”走向“求极致”
二、释法说理之要义:有心、有法
本文编号:3430647
【文章来源】:人民检察. 2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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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释法说理:为何要由“过得去”走向“求极致”
二、释法说理之要义:有心、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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