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视野下虚假诉讼的检察监督
发布时间:2024-06-24 20:15
民事虚假诉讼具有隐蔽性、当事人缺乏实质对抗性等特点,不仅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而且对司法公信力造成严重冲击,导致社会诚信缺失愈演愈烈,具有极强的危害性。检察机关监督民事虚假诉讼是职责之所在,在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惩戒虚假诉讼具有天然的优势。检察机关采取事后监督的方式,使其能够以更加超然的视角审视全案,对是否属于虚假诉讼作出更为准确的判断,从而采取有效措施遏制虚假诉讼的发生,维护社会秩序良好运行。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虚假诉讼的危害性分析
(一)严重侵害了第三方的民事权益
(二)严重影响了司法公信力
(三)导致社会诚信缺失更加严峻
二、虚假诉讼形成的原因分析
(一)社会环境引导人们追逐利益
(二)民事诉讼的固有缺陷为虚假诉讼提供了方便
(三)诉讼参与人的价值观出现偏差
三、社会治理视野下虚假诉讼的检察监督
(一)强化对案卷的审查力度
(二)监督方式应以检察建议为主
(三)整合内部职能形成打击合力
(四)建立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
本文编号:3995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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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虚假诉讼的危害性分析
(一)严重侵害了第三方的民事权益
(二)严重影响了司法公信力
(三)导致社会诚信缺失更加严峻
二、虚假诉讼形成的原因分析
(一)社会环境引导人们追逐利益
(二)民事诉讼的固有缺陷为虚假诉讼提供了方便
(三)诉讼参与人的价值观出现偏差
三、社会治理视野下虚假诉讼的检察监督
(一)强化对案卷的审查力度
(二)监督方式应以检察建议为主
(三)整合内部职能形成打击合力
(四)建立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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