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监督与检察监督衔接机制研究——以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为视角
发布时间:2021-11-21 10:29
监察监督和检察监督是我国公权力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共同发挥着纠正行政违法行为、保护社会公益的功能作用。监察侧重于对"人"的监督,而检察侧重于对"事"的监督,两者在监督对象、内容及阶段、监督方式与措施以及监督效力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建立两者之间的衔接协调机制是发挥现有公权力监督制度设计的内在要求。应当在正确认识两者在监督体系中定位的基础上,建立长效动态的共享协作机制、线索双向移送和调查证据共享机制、监察问责与检察监督衔接机制和监察检察相互制约机制。
【文章来源】:中国检察官. 2020,(07)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由来
二、监察监督与检察监督之比较
(一)监督对象
(二)监督内容及阶段
(三)监督方式与措施
(四)监督效力
三、监察监督与检察监督衔接机制之构建
(一)正确认识监察和检察机关在监督体系中的定位
(二)建立长效动态的共享协作机制
(三)建立线索双向移送和调查证据共享机制
(四)建立监察问责与检察监督衔接机制
(五)建立健全监察检察相互制约机制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刑罚交付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与检察监督方法研究[J]. 张瑞清. 法制博览. 2021(29)
[2]监察留置措施与刑事强制措施衔接机制研究[J]. 王圭宇,王埔恩. 河南警察学院学报. 2021(04)
本文编号:3509337
【文章来源】:中国检察官. 2020,(07)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由来
二、监察监督与检察监督之比较
(一)监督对象
(二)监督内容及阶段
(三)监督方式与措施
(四)监督效力
三、监察监督与检察监督衔接机制之构建
(一)正确认识监察和检察机关在监督体系中的定位
(二)建立长效动态的共享协作机制
(三)建立线索双向移送和调查证据共享机制
(四)建立监察问责与检察监督衔接机制
(五)建立健全监察检察相互制约机制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刑罚交付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与检察监督方法研究[J]. 张瑞清. 法制博览. 2021(29)
[2]监察留置措施与刑事强制措施衔接机制研究[J]. 王圭宇,王埔恩. 河南警察学院学报. 2021(04)
本文编号:3509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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