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权的属性与制约
发布时间:2022-01-03 16:58
本硕士论文约32,000字,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检察权的属性。首先作者介绍了我国、前苏联的传统检察理论对检察权属性的认识,即检察权是法律监督权的集中体现,检察机关提起和参加诉讼是实行法律监督的一种形式。接着笔者从对法律监督权概念的界定入手,指出国家法律监督的主体已经多元化,并且其监督对象不是一般的公民、法人或社会团体,而是对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的实施进行监督,因此,不能把检察权等同于法律监督权,也不宜将我国检察机关的性质定位于法律监督机关。最后笔者从各国检察制度的历史与现状的考察中,得出以下结论:检察权以公诉权、侦查权和诉讼监督权为其主要内容,检察权具有行政权、司法权和法律监督权的属性。在西方国家“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下,检察权被认为是行政权的一部分,而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检察权完全可以成为一种与行政权、司法权平行的、独立的国家权力。 第二部分对检察权的制约。检察权的实现离不开一定的主体,检察权行使的主体即检察权的拥有者与行使者。从各国的法律规定来看,检察权行使的主体主要是检察机关或检察官。为了防止检察权的滥用,大多数国家把检察制衡原则作为检察机关的活动原则,从...
【文章来源】: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市
【文章页数】:48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引言
第一部分 检察权的属性
一、 我国、前苏联的传统检察理论与实践
(一) 我国立法及传统检察理论对检察权的定性
(二) 列宁的法律监督理论及前苏联的检察实践
二、 检察权与法律监督权
(一) 对法律监督权的界说
(二) 传统检察理论对我国刑事诉讼的消极影响
三、 检察权的属性
(一) 西方国家检察制度的历史与现状
(二) 检察权的内容
(三) 检察权的属性
第二部分 对检察权的制约
一、 制衡学说与检察制衡原则
二、 检察机关内部的制约
三、 检察机关外部的制约
第三部分 检察权属性的载现及制约机制的完善
一、 我国检察机关性质的重新定位
二、 检察机关职权的调整及对我国刑事诉讼的影响
(一) 实行检警一体化、建立对审前程序的司法控制机制
(二) 实现检察机关在审判中诉讼地位的当事人化
三、 对检察权制约机制的完善
结语
参考书目
本文编号:3566635
【文章来源】: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市
【文章页数】:48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引言
第一部分 检察权的属性
一、 我国、前苏联的传统检察理论与实践
(一) 我国立法及传统检察理论对检察权的定性
(二) 列宁的法律监督理论及前苏联的检察实践
二、 检察权与法律监督权
(一) 对法律监督权的界说
(二) 传统检察理论对我国刑事诉讼的消极影响
三、 检察权的属性
(一) 西方国家检察制度的历史与现状
(二) 检察权的内容
(三) 检察权的属性
第二部分 对检察权的制约
一、 制衡学说与检察制衡原则
二、 检察机关内部的制约
三、 检察机关外部的制约
第三部分 检察权属性的载现及制约机制的完善
一、 我国检察机关性质的重新定位
二、 检察机关职权的调整及对我国刑事诉讼的影响
(一) 实行检警一体化、建立对审前程序的司法控制机制
(二) 实现检察机关在审判中诉讼地位的当事人化
三、 对检察权制约机制的完善
结语
参考书目
本文编号:3566635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gongjianfalunwen/35666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