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管理行政化的改革研究
发布时间:2017-05-11 13:10
本文关键词:法院管理行政化的改革研究,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摘要】:近年来,全国人大会议在审议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时,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数量的逐步增长,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更是以占20.6%的反对票成为历史性新高。为何大家会对司法工作如此不满,究其原因,应为司法不公。那么导致司法不公的理由何在,笔者本文中探讨的法院管理行政化问题也是其中之一。 本文主要分为四章,第一章法院管理行政化的含义、改革的方向及理论基础。首先确认本文所述法院管理的含义,包括了法院业务管理、行政管理及人事管理。法院管理行政化指的是法院的组织结构和审判管理方式与行政机关趋于一致。其改革的理论基础是在能动型国家意识形态下以执行为其职能的司法,损害了法院、法官的独立,甚至牺牲了司法公正。于是改革的方向应是真正实现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乃至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 第二章法院管理行政化的现状及弊端。法院管理无论从上下级法院的关系、法院内部人事及审判业务、法官职务及法院地位上都呈现出行政化的情况,被诟病已久,导致法院的审判权、法官的审判权难以实现。 第三章法院管理行政化的原因。从历史传统角度,法院、院长及法官角色的角度分析了法院管理行政化的原因,实质上都是对政治的响应,致使从制度的设置和意识形态上都是行政化的印迹。 第四章法院管理行政化改革的建议。通过对英美法系中美国和大陆法系中德国的法院管理先进经验的借鉴,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一些改革建议。从外部而言是改进党、人大和行政机关与法院之间的关系,树立司法权威,从内部而言则需要理顺上下级法院的关系,内部人员分类管理、加强审判管理、完善法官保障等方面。 法院管理行政化已被诟病多年,其导致法院无法真正行使宪法赋予的独立行使审判权的权利,也导致了法官的独立人格受到影响、限制,最终体现为司法不公。故法院管理行政化改革迫在眉睫,法院应改变行政化的管理方式,建立以法官为中心,审判活动为中心的法院管理,为实现公平正义司法提供保障。
【关键词】:法院管理 行政化 法院地位 法官地位
【学位授予单位】:吉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3
【分类号】:D926.2;D630
【目录】:
- 中文摘要4-6
- Abstract6-9
- 绪论9-13
- 一、 选题的意义9
- 二、 研究状况9-11
- 三、 研究思路、论文结构11-12
- 四、 研究创新及不足之处12-13
- 第一章 法院管理行政化的含义、改革的方向及理论基础13-20
- 一、 法院管理行政化的含义13-15
- 二、 法院管理行政化改革的方向及理论基础15-16
- 三、 法院管理行政化改革的必要性16-20
- 第二章 法院管理行政化的现状及弊端20-28
- 一、 上下级法院之间关系的行政化20-21
- 二、 法院内部人事管理及审判业务的行政化21-25
- 三、 法官职务的行政化25-26
- 四、 法院地位的行政化26-28
- 第三章 法院管理行政化的原因28-37
- 一、 法院管理行政化的历史形成过程28-33
- 二、 法院管理行政化的思想根源33-37
- 第四章 法院管理行政化改革的建议37-56
- 一、 对西方国家法院管理改革的借鉴37-41
- 二、 完善国家对法院的管理体制41-46
- 三、 加强法院内部改革46-56
- 第五章 结论56-58
- 参考文献58-61
- 作者简介61-62
- 后记62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4条
1 强世功;;权力的组织网络与法律的治理化——马锡五审判方式与中国法律的新传统[J];北大法律评论;2000年02期
2 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J];前进;2012年12期
3 陈旭;审判管理新模式初探[J];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0年01期
4 齐树洁;德国民事司法改革及其借鉴意义[J];中国法学;2002年03期
本文关键词:法院管理行政化的改革研究,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本文编号:357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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