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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农村人民法庭

发布时间:2022-07-12 11:59
  人民法庭是我国基层人民法院依法设置的派出机构,较多地存在于中国农村,并且数量巨大。人民法庭在实际审判工作中存有一些不足:法官的权威缺少、工作繁杂,诉讼费标准高昂等等。诸多因素使人民法庭的存在或废除成为当前司法改革中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然而,农村经济落后的现状和转型时期农村社会矛盾的加剧使人民法庭在较长时期仍有存在的价值。只有不断加强和规范人民法庭的建设,才能使“司法为民”的理念在农村社会得到贯彻和实现。 

【文章页数】:48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引言
一、背景(人民法庭所处的地方状况和法院情况)
    1、雅安市雨城区概况
    2、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基本情况
二、农村人民法庭的现状
    1、人民法庭的概况
    2、草坝法庭的案件发生及分布情况
三、人民法庭的审判工作程序
    1、立案工作
    2、审理前的准备工作
    3、开庭审理工作
四、人民法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分析
    1、现代意义上法官角色的缺失
    2、人民法庭在审判工作中的诉讼费问题
    3、人民法庭在实现“两便”原则中的矛盾
五、解决人民法庭存在问题的一些看法
    1、树立法官的职业权威,增加民众的法律信仰
    2、降低诉讼费的征收标准,让老百姓打得起官司
    3、完善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克服人民法庭“两便”原则固有的矛盾
六、结论—人民法庭目前存在的价值与必要
    1、中国农村社会的整体经济落后是人民法庭存在的前提条件
    2、中国农村的经济结构调整是人民法庭存在的重要原因
    3、中国农村的权力结构调整是人民法庭存在的重要因素
参考文献
后记
声明



本文编号:3659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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