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检察监督权在刑事立案阶段的强化
发布时间:2017-05-16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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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检察机关是我国宪法和法律明文规定的法律监督机关,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各个环节的参与主体进行法律监督,具体到刑事立案阶段,检察机关依法对立案机关的立案活动是否合法所进行的法律监督。①在整个刑事诉讼程序中,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执行监督一起构成了刑事检察监督权。立案作为启动刑事诉讼的初始程序,对于刑事案件的后续处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从源头上决定了一个刑事案件能否进入后续的诉讼程序。因此,保证立案机关的立案质量显得尤为重要。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刑事立案环节暴露出了许多问题,比如公安机关存在“当立不立”、“不当立案而立案”、“不破不立”、“立而不侦”、“不当撤案”等现象。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笔者认为应当强化检察监督权在立案阶段的存在,将立案机关的立案行为全面置于检察机关的监督之下,实现刑事立案权在法律监督的框架内合法运行,从而更好地实现刑事诉讼程序“惩罚犯罪和保护人权”的宗旨。
【关键词】:检察监督 刑事诉讼 立案
【学位授予单位】:南昌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5
【分类号】:D925.2;D926.3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程占维;;美国刑事程序正义的宪法保障[J];知识经济;2009年01期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刘清生;论检察监督权[D];湘潭大学;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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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370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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