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判词“文学化”可行性探究
发布时间:2024-04-24 18:51
现代司法裁判文书是司法审判结果的唯一凭证,形式统一,内容规范,逻辑严密。但随着我国司法改革发展,实务判例中出现不少"文学化"的现代判词,一破司法裁判之常规格式,备受社会争议。现代判词"文学化"多被学界诟病。但如果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允许法官引用典籍或在法官寄语中加入个人评价,即现代判词"文学化",可在维护法律威严的基础上,使判决书进一步发挥宣扬法治理念、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现代判词“文学化”现象基本情况
三、社会各界对于判词“文学化”现象评价褒贬不一
四、现代判词“文学化”可行性
(一)我国判词“文学化”历史悠久
(二)现代判词“文学化”之积极意义
(三)现代判词“文学化”之限度
五、结论
本文编号:3963366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现代判词“文学化”现象基本情况
三、社会各界对于判词“文学化”现象评价褒贬不一
四、现代判词“文学化”可行性
(一)我国判词“文学化”历史悠久
(二)现代判词“文学化”之积极意义
(三)现代判词“文学化”之限度
五、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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