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信任为路径构建检察公信力
发布时间:2024-05-11 22:14
检察公信力是检察工作的生命力。检察公信力包含检察机关对社会公众的信用和社会公众对检察机关的信任两个维度。当前检察机关自身信用建设稳步推进,但社会公众对检察机关的信任仍有不足。此问题决定了从信任维度构建检察公信力是当务之急。因此,当前应当以信任而不是信用为路径构建检察公信力。本文指出以信任为路径构建检察公信力需经历计算、了解、认同三个阶段,最后的目标是构建基于认同的检察公信力。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检察公信力的理解:信用维度和信任维度
二、检察公信力建设的路径:信用还是信任
三、构建检察公信力的探索:以信任为路径
(一)普及现代司法观念,培育公民法治意识
(二)狠抓检务公开,加强人民监督
(三)加强舆情引导,掌握舆论动态
(四)加强检察院“朋友圈”建设
(五)以效率促公信,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贯彻实施
四、以信任为路径构建检察公信力的三阶段与目标
本文编号:3970442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检察公信力的理解:信用维度和信任维度
二、检察公信力建设的路径:信用还是信任
三、构建检察公信力的探索:以信任为路径
(一)普及现代司法观念,培育公民法治意识
(二)狠抓检务公开,加强人民监督
(三)加强舆情引导,掌握舆论动态
(四)加强检察院“朋友圈”建设
(五)以效率促公信,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贯彻实施
四、以信任为路径构建检察公信力的三阶段与目标
本文编号:3970442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gongjianfalunwen/39704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