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官审判责任制归责模式的谱系形成与路径选择——兼议“行为责任”归责模式的有效建构
发布时间:2024-05-16 22:53
如何归责是法官审判责任制建设的核心议题。经历地方自主的错案责任追究制时期(1990年—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主导的违法审判责任制时期(1998年—2015年)和中央顶层设计的司法责任制改革时期(2015年—),当下中国形成了独特的法官审判责任制归责模式谱系,具体而言,这个谱系由纳入主观责任豁免情形的“结果责任”归责模式和“行为责任”归责模式构成。“结果责任”归责模式的形式结构为“故意+裁判错误”和“(过失+裁判错误)+严重后果”,在“结果责任”归责模式下,裁判错误是归责的必要条件,严重后果作为加重结果要件需要附属于裁判错误发挥作用;“行为责任”归责模式的形式结构为“主观过错+违法行为”和“(主观过错+违法行为)+裁判错误/严重后果”,与“结果责任”归责模式存在显著不同,在“行为责任”归责模式下,违法行为是归责的必要条件,而裁判错误则和严重后果一样是作为加重结果要件存在的,需要附属于违法行为发挥作用。中国自上世纪90年代初实行错案责任追究制以来,一直都把“结果责任”归责模式作为法官审判责任制归责模式谱系中的核心组成部分予以对待。当面临现实中经常发生的“过错推定”现象时,为保证其形式有...
【文章页数】:73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导言
(一)问题的提出与限定
(二)文献综述
(三)结构安排
一、法官审判责任制及其归责模式的发生学考察
(一)错案责任追究制时期(1990年—1998年)
(二)违法审判责任制时期(1998年—2015年)
(三)司法责任制改革时期(2015年—)
二、法官审判责任制归责模式的中国谱系
(一)中国谱系:“结果责任”与“行为责任”二元归责模式
(二)差异揭示:法官审判责任制归责模式之中西比较
三、法官审判责任制归责模式的路径选择
(一)“负功能”滋生:“结果责任”归责模式的实践检讨
(二)逻辑前提与规范价值:“行为责任”归责模式的合理性阐释
四、“行为责任”归责模式的有效建构
(一)综合论:对“行为责任”归责模式有效性的省思
(二)“行为责任”归责模式有效建构的正反维度
结语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及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致谢
本文编号:3975025
【文章页数】:73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导言
(一)问题的提出与限定
(二)文献综述
(三)结构安排
一、法官审判责任制及其归责模式的发生学考察
(一)错案责任追究制时期(1990年—1998年)
(二)违法审判责任制时期(1998年—2015年)
(三)司法责任制改革时期(2015年—)
二、法官审判责任制归责模式的中国谱系
(一)中国谱系:“结果责任”与“行为责任”二元归责模式
(二)差异揭示:法官审判责任制归责模式之中西比较
三、法官审判责任制归责模式的路径选择
(一)“负功能”滋生:“结果责任”归责模式的实践检讨
(二)逻辑前提与规范价值:“行为责任”归责模式的合理性阐释
四、“行为责任”归责模式的有效建构
(一)综合论:对“行为责任”归责模式有效性的省思
(二)“行为责任”归责模式有效建构的正反维度
结语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及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致谢
本文编号:3975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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